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关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024—11—04号建议的答复
马学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观文千鸟湖环保治理的建议(建议编号:2024—11—04)收悉,经我局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一是按照《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结合观文镇千鸟湖环湖段实际,观文镇在千鸟湖环湖段实施美丽乡村项目,通过新建家庭三格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共计298户,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农业利用,在源头上有效控制了对千鸟湖的污染;二是千鸟湖是观文镇的地理名片,依托观文中型水库工程而建,且观文镇观文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于2018年经《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调整、划定、撤销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泸市府函〔2018〕459号)批准划定,主要解决观文、椒园、白泥场镇及周边村社人口生活饮用水。2025年我县完成观文镇观文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备案工作,并将保护区的数据下发至观文镇人民政府,并要求当地政府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强化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严格项目准入,有效减少了污水排放量;三是水库管理单位不定期开展库区垃圾清理,观文镇人民政府按照古蔺县总河长办公室制定的年度“清河护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定期对库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
二、水源质量监控方面。按照泸州市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古蔺县每季度对观文水库开展一次水质监测,根据2022—2024年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质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泸州市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持续开展观文水库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定期掌握观文水库水质情况;二是指导乡镇持续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巡查工作;三是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座谈、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工作,并根据实际需求,加大对观文镇千鸟湖周边人居环境整治。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注,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9日
(联系人:钟炜杰;联系电话:173962415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