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女职工产假有多少天?有哺乳假吗?
来信人 祝** 来信日期 2019-05-28
信件索引号 201900032
信件内容
可以告知一下现在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有多少天?产前的15天是包含在98天以内吗?请问有哺乳假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信访办 回复日期 2019-06-04
办理结果

同志:你好。

来信收悉,感谢你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你的来信,我们高度重视,并立即转古蔺县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综上,产假最长时间休假203天,产前15天包含在98天的产假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