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残疾户创业政府是否有补贴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19-11-27
信件索引号 201900063
信件内容
永乐镇水落村村民咨询:残疾户创业政府是否有补贴?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信访办 回复日期 2019-11-28
办理结果

同志:

你好。

来信收悉,对于你的来信,我们高度重视,并立即转古蔺县残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查,按古蔺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19年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古残联〔2019〕17号)提供创业贷款和补贴等相关政策。

创业补贴政策: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或小型企业)补助:由残疾人本人创办,领取泸州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自主经营半年以上但不足2年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型企业主(但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项目除外)经予补助。补助标准:经予一次性不超过15000元的补助。适用原则:该补助同一人只享受一次,已享受过如“四川残疾人自助创业扶持项目”或“泸州市自主创业扶持项目”等同类扶持政策的企业或个人不再离家该项补助。申报时间:每年4月30日前申报。

创业贷款政策:在永乐辖区内有创业实体的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领取泸州市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自主经营半年以上但不足2年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型企业主,符合条件可以申报创业贷款,最高可申报15万创业贷款政策。

感谢你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