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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子女接种自费疫苗,可否使用父母医保卡内的余额?同时,婴儿已参加城乡医保,可以报销吗?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0-09-18
信件索引号 202000048
信件内容
子女接种自费疫苗,可否使用父母医保卡内的余额?同时,婴儿已参加城乡医保,可以报销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古蔺县医疗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0-09-22
办理结果

同志:

你好。

来信收悉,对于你的来信,我们高度重视,并立即转古蔺县医保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第二章第八条第四款规定,预防性疫苗不纳入《药品目录》医保报销范围。因此,疫苗不能使用医保卡内的余额报销,属于自费范畴。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泸市人社发〔2018〕2号第十六条规定:新生儿的父母均参加职工医保的,需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以内,为新生儿参保并交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方可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以上答复如有不清楚之处可直接拨打古蔺县医保局电话0830-7233540咨询或登陆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luzhou.gov.cn/)和手机下载“四川医保”APP了解更多医保政策

感谢你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