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医保报销咨询
来信人 董** 来信日期 2026-03-11
信件索引号 202600013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请问骑马摔伤,在省外医院就医,拍了X光、医院药房开了两瓶云南白药,此次就医的挂号、拍X光、药物的费用可以走医保报销吗,本人缴纳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古蔺县医疗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6-03-12
办理结果

网民您好

来信收悉。对于您的来信,我们高度重视,并立即转县医保局核实处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泸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骑马摔伤后在医院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能否医保报销有两种情形,如果摔伤是第三方责任人造成的,摔伤的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如果摔伤不是第三方责任人造成,摔伤在医院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按泸州市现行的医保政策可以申请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涉及报销政策为: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800元;退休职工起付线150,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70%,年度报销限额1000元。

如您仍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0830-7771203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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