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6月5日,古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松梅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宏金、王琴、曾祥国、王从静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测评。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审议表决,决定免去黄炜的古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古蔺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袁江江的古蔺县人大常委会金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郑京来的古蔺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任命邓广宇为古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古蔺县公安局局长,任命谢国涛为古蔺县人大常委会金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罗明为古蔺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局长,任命袁小涵为古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袁江江同志辞去古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张凤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谢刚,县人民法院院长汪小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鸿,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县政协副主席张明勇应邀参加会议。(县融媒体中心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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