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司法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古蔺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15 11:51:4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古蔺县司法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年”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实施《古蔺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着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扎实进展。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凝心铸魂,锻造忠诚担当的过硬队伍

1. 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提升思想认识新高度。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全局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紧密结合主题教育,依托“第一议题”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研学、党支部专题学、业务知识广泛学、主题党日创新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学思践悟”机制,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全年累计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学习活动32场次。

2. 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工作效能实现新提升。坚决贯彻政法队伍“四化”建设要求,通过选派骨干外出参训、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择优推荐26人参加市、县两级专题培训,组织6人参加古蔺县年轻干部综合能力测试,有效拓宽干部视野、增强履职本领。紧密结合岗位空缺实际,积极配合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开招录、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编制人员5名。全年完成职务任免36人次、岗位调整4人次。制定并实施《古蔺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协理员队伍管理。着力加强基层法治力量建设,截至当前,全县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43名、兼职人民调解员1570名、“法律明白人”2030名。

3. 夯实阵地基础,助力实现工作形象新飞跃。2025年,累计投入资金183万元,扎实推进泸州市四渡赤水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完成行政复议中心、龙山司法所、大村司法所大山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施箭竹司法所翻新工程,稳步推进白泥、大寨司法所建设项目,创新设立古蔺县“公调对接”中心,以阵地规范化建设推动工作规范化运行,持续提升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二)聚焦法治护航,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1. 以法治古蔺建设为总目标,扎实推动“一意见两方案”总结验收。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根本遵循,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贯彻措施。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共组织31人参加任前考法。召开十三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2. 以法治营商环境为大方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一是严把合法性审查报备关口,确保依法科学决策。依法审查县政府重要政策文件、合同协议等340件,“三方会审”文件25件,出具审查意见235条,提出立法建议3条,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2次。开展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3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规范率、通过率三个100%。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协同开展赋权事项评估工作,推动清单编制精细化、精准化、合法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主体47个、行政执法分类检查事项235项、检查人员1217名,组织236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开展专题培训2次。将符合标准的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切实做到“无事不扰”。备案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88件。深入推广“一泸检查”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369次,缩减检查频次36.7%。组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等问题集中整治和重大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发现并整改行政执法问题340个,印发行政执法监督书16份,办理监督投诉案件2件,移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3条。三是提升复议应诉案件质量,坚决维护法治公平正义。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行政复议生命线,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制作,全面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水平。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74件,同比增加83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72件(含上年结转19件),结案率89.12%。已结案件中未提起诉讼150件,案结事了率87.21%,同比增长6.26%;复议纠错案件33件,纠错率19.19%,同比增长3.71%。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21件(含上年结转6件),已办结20件,被纠错2件,纠错率10%;县政府作为一审被告案件103件,已审结88件,胜诉80件,败诉8件,败诉率9.09%,同比下降1.82%。

3. 以法治社会建设为总抓手,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实现新突破。制定印发《2025年古蔺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普法重点任务,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古蔺县金兰花普法志愿服务队”开通线上普法宣传渠道,品牌效应日益凸显,被县委社工部评选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10人获评县级优秀。紧紧围绕“生态立县、酒业强县、农旅富民”发展战略,聚焦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法治宣传教育法及地方性法规等重点内容,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发展与安全、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和“法律八进”活动550余场。“宪法宣传周”期间创新开展“宪法之光·红色古蔺”城市打卡、“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成功举办古蔺县“泸小法杯”学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主题演讲比赛。推动法治理念深入基层,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县顺利通过“八五”普法终期验收。

(三)聚焦平安基石,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1. 高质量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始终将安全稳定置于首要位置,持续强化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深化教育帮扶措施,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不断完善“中队片区制”执法体系,充分发挥“智慧矫正”网络体系与技术手段效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截至2025年12月23日,全县累计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56人,解除矫正195人,在矫285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提请治安管理处罚2人,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9人,目前已裁定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7人,批准逮捕待裁定2人。

2. 扎实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落地见效。常态化开展远程视频探视工作,全年为古蔺籍服刑人员提供探视服务182人次,实现家属298人次亲情帮教。严格遵循“五及时”工作要求,依托公安、监狱、司法及家属信息联动机制,及时与回归报到刑满释放人员签订帮教协议,成立帮教小组,制定针对性帮教措施,健全安置帮教网络体系。全年新接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593人(含重点对象75名),解除安置帮教711人,目前在册帮教对象2962人,实现建档率、帮教率均达100%。通过开展“送法律、送温暖、送服务”等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一对一”“多助一”志愿服务,协助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为存在特殊困难的帮教对象提供帮扶,全年共为24人协调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待遇。

3. 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突破。以“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为抓手,重点针对易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婚恋、邻里、山林土地等纠纷,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严格执行“每周上报、半月研判”及“红、黄、蓝”三色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推动设立“公调对接中心”,有效调处治安案件;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稳步推进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筹建工作;婚姻家庭调解中心主动前移阵地,于婚姻登记处设立调解室,承担法院委派婚姻家庭纠纷先行调解职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显著增强。全年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941次,预防纠纷249件,受理调解案件2213件,成功调解2169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394.89万元,实现涉众涉稳案件零发生。

(四)聚焦惠民利民,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1. 持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供给力度。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6家,执业律师54人;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工作者57人。在西部四乡镇开展法律顾问片区制试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切实规范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核实群众举报事项,本年度累计处理投诉5件。围绕全县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分行业编制酒类、能源、建材、药材企业《合规指南》,提升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助推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2. 推动法律援助提质增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实行“归档审查+案件质量评查”双审查机制,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2025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79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362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700余人次,全面完成并超额落实民生案件任务和资金保障目标,值班律师工作机制效能持续显现,群众维权质量稳步提高,全年报送省、市案件评查合格率达100%。

3. 优化服务流程,显著提升公证服务效能。县公证处深入开展“公证规范优质”专项行动,聚焦服务质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办证负担。推出“古蔺县公证处”微信小程序,构建多维度线上咨询预约办理平台,健全“容缺受理”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服务通道,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证效率。全年共办理公证案件432件实现业务收入36万余元,公证业务量与服务水平同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合法性审查机制尚不健全。一是少数部门存在临近上会才紧急报送审查材料的情况,未预留法定审查时间,送审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导致内部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相关材料未能及时、全面提供。二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内容存在普遍性瑕疵,导致备案审查通过率低。三是与送审单位沟通协调不畅,个别单位存在隐瞒实际情况、反复催促审查等行为,影响审查人员对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和相关风险的准确判断。

(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加强。一是监督渠道相对单一、监督力量较为薄弱、监督方式不够丰富,监督实效有待提升(目前主要依靠投诉举报等被动监督方式,以及执法资格管理、案卷评查等手段)。二是“一泸检查”“天府入企码”等工作推动成效不显。经调研发现,社会公众对上述工作机制知晓度不高,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的频率较低。

(三)重点人员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及业务流程掌握不深、理解不透,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综合协调与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不注重向属地领导请示报告,影响工作推进效率。县局对乡镇司法所的督查指导频次较少,纪律作风和业务督导力度不足,工作针对性不强,个别人员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均有待提升。

(四)行政复议质量与效能仍需提升。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存在法律适用不准确、证据收集不全、事实认定不清、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及纠错数量上升,增加了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工作难度。二是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未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对行政复议及诉讼结果的重视程度不足,影响了全县执法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动依法治县工作取得新成效。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古蔺建设蓝图,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突出县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我县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谱写新篇章。充分发挥泸州市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功能作用,积极讲好古蔺法治故事。

(二)持续探索高质量普法工作新路径。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素养,着力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培养与管理,有效发挥“金兰花”、“泸法麒麟”、“纳爱·纽扣”及村(社区)法律顾问等普法力量作用,健全县、乡、村三级普法网络体系,有效利用讲堂、会议等各类宣传阵地,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构建覆盖全面、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法治宣传教育矩阵,实现线上与线下普法融合、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结合、重点对象普法与全面普及相统一。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一是深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执法检查频次,高效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结果运用,扎实推进“四乱”问题整改整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与人大的监督协作、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长期未开展行政执法的单位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

(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执法能力提升为导向,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针对行政执法纠错、败诉案件高发领域,邀请省高院专家开展现场指导答疑,组织对纠错、败诉较多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开展为期两年的土地林权领域纠纷专项治理工作,力争基层绝大多数土地林权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五)持续做好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能力提升机制,常态化组织实施业务培训与经验交流,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坚决防止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情况发生。压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实现全面建档立卡、定期有效走访、精准合理帮教,助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六)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一是优化大调解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并规范运行金融纠纷、物业纠纷、消费纠纷等专业调解委员会,实效化运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更多矛盾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壮大律师、公证员队伍,鼓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优化法律服务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提升长效机制,推动弘正司法鉴定所恢复运行,合理配置村(社区)法律顾问资源,努力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三是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力度,规范法律服务执业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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