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行政检查计划统计表

来源: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2-28 09:24:48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任务名称制定任务依据检查类型(日常/专项)实施主体是否联合检查联合部门检查地域实施层级检查事项检查方式任务日期是否涉企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基数检查比例检查频次上限
1双随机检查(每季度由省派发的双随机开展检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日常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古蔺县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双随机抽查2026-01-01至2026-12-31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48730%每家最多2次
2辐射安全监管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日常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古蔺县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场所的监督检查;对辐射污染防治情况和辐射相关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其他(现场核查)2026-01-01至2026-12-31企业、个体工商户、非企业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项目5330%每家最多2次
3固体废物环境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日常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古蔺县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其他(现场核查)2026-01-01至2026-12-31企业、个体工商户、非企业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项目30015%每家最多2次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日常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古蔺县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全覆盖检查2026-01-01至2026-12-31企业2100%每家最多2次
5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日常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古蔺县对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其他(现场核查)2026-01-01至2026-12-31有关工业企业14710%每家最多2次
备注:行政检查有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法律规范的要求,对不特定检查对象或者不特定事项实施的检查。专项检查是针对某一地区、领域的突出问题,履行批准、备案、公布程序,部署本地区或者本系统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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