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任务名称 | 制定任务依据 | 检查类型(日常/专项) | 实施主体 | 是否联合检查 | 联合部门 | 检查地域 | 实施层级 | 检查事项 | 检查方式 | 任务日期 | 是否涉企 | 检查对象 | 检查对象基数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上限 |
| 1 | 双随机检查(每季度由省派发的双随机开展检查)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 日常 | 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 否 |
| 古蔺县 | 县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监测 | 双随机抽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 | 487 | 30% | 每家最多2次 |
| 2 | 辐射安全监管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日常 | 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 否 |
| 古蔺县 | 县 |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场所的监督检查;对辐射污染防治情况和辐射相关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 其他(现场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企业、个体工商户、非企业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项目 | 53 | 30% | 每家最多2次 |
| 3 | 固体废物环境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 日常 | 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 是 | 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四川古蔺经济开发区 | 古蔺县 | 县 | 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 其他(现场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企业、个体工商户、非企业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项目 | 300 | 15% | 每家最多2次 |
| 4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 日常 | 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 是 | 县综合执法局 | 古蔺县 | 县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监测 | 全覆盖检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企业 | 2 | 100% | 每家最多2次 |
| 5 |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日常 | 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 否 |
| 古蔺县 | 县 | 对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 其他(现场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有关工业企业 | 147 | 10% | 每家最多2次 |
| 备注:行政检查有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法律规范的要求,对不特定检查对象或者不特定事项实施的检查。专项检查是针对某一地区、领域的突出问题,履行批准、备案、公布程序,部署本地区或者本系统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