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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古蔺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古蔺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6-06-11 10:03:08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履行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书印发日期

1

古蔺县美颜绣美容店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美容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小写:5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自觉履行

2026-1

2026年6月10日







古蔺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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