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 儿童全覆盖排查工作方案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15 16:16:3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儿童,尤其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县民政局决定对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精准摸排信息

全面、精确地掌握全县范围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数量、监护情况以及生活保障现状,为后续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

(二)完善档案管理

健全“一人一档”信息数据库,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实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儿童信息变化情况。

(三)确保政策落地

符合条件的儿童能够及时被纳入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都能享受到相应的政策福利。

(四)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在走访摸排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形成问题闭环管理。

二、排查对象

(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存在重残(一、二级残疾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参照重大疾病目录)、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失联失踪(满6个月以上)、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死亡等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情形。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5年4月)

1.成立由民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摸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排查工作。

2.组织召开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培训会,详细解读政策标准、摸排流程和具体内容,确保参会人员准确理解工作要求。

(二)全面摸排(2025年5月-6月)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相关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逐户上门摸排,确保摸排覆盖率达到100%。

2.在摸排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相关信息表,严格按照《古蔺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情况统计表》详细记录儿童及其家庭的各项信息。

(三)资料报送(2025年7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民政办需在7月15日前,将经排查的古蔺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档加盖公章)报送至县民政局儿保股。

(四)核查抽检(2025年7月下旬)

1.县民政局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民政办的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抽查复核。

2.抽查比例不低于摸排对象总数的10%,确保排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整改总结(2025年7月下旬)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民政办根据摸排情况,落实整改。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业务培训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民政工作人员、关爱保护组相关人员、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等参加儿童摸排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二)严格保密措施

对儿童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泄露儿童隐私信息,确保儿童信息安全。

(三)及时应急救助

在摸排过程中,一旦发现需要紧急救助的儿童,立即启动临时救助程序,保障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安全。


                                                                     古蔺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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