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民政局关于划拨2023年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13 09:13:4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社事办:

为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在兜住民生底线、在救急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泸州市临时救助工作规程》(泸市民发〔2022〕35号)《泸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临时救助工作指引>的通知》(泸市民发〔2022〕141号)等规定,依据各乡镇(街道)提供的户籍人口数量,按照不低于人均1元标准,经研究决定划拨2023年临时救助备用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古蔺县民政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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