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我县各类“坝坝宴”、“自办宴”将逐渐增多。炊烟升起,人情温暖,但在热闹景象背后,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关注。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古蔺县市场监管局特作如下提示:
一、严格把好食材采购关
不购买、加工来源不明、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选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不采购、饮用无证无照生产者销售的白酒、未经检验合格的散装白酒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严禁食用发芽土豆、野生菌、鲜黄花菜等高危食材,以及亚硝酸盐等加工食品,并严格遵守长江禁渔规定。采购时请认真查验、主动索要票证,确保食材新鲜安全、来源可溯。
二、规范加工操作流程
应选择平整、硬化、远离污染源25米以上的场地,确保餐饮具和工具消毒到位。承办厨师及帮工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刀具案板及容器应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凉菜、卤菜制作风险较高,建议尽量不做或少做;如确需制作,应设专间并使用专用工具,规范操作。菜品宜当餐食用完毕,剩余需冷藏或冷冻保存,再次食用前须彻底加热。餐后应及时清理厨余垃圾。
三、加强危险物品管理
醇基燃料须专人专位管理,标签醒目、颜色区分,并与食用白酒分开存放。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应远离加工和就餐区域,避免误用误食。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承办100人以上集体聚餐时,须严格留样。每样菜品留样不少于125克,用消毒密闭容器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记录留样名称、时间、人员等信息。
鼓励举办方或承办方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保险风险分担作用。如聚餐后有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及时向村委会、乡镇(街道)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若发现集体聚餐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请及时提醒主办方改正,或拨打12315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