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古蔺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3-11 11:19: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推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进一步明确外卖平台在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及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职责,要求平台实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将食品安全责任深度嵌入平台运营各环节、流程与决策中。强调外卖平台不得仅关注佣金收益而忽视责任担当,也不能单纯追求流量而放松品质管控,必须切实承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针对长期困扰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幽灵外卖”问题,《规定》提出了具体治理措施。要求外卖平台对入驻商家实施实名登记,并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证载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杜绝仅开展形式审查的现象。

同时,《规定》明确,外卖平台应将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与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核验,核验未通过的,不得为其提供平台服务。此举旨在打通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资质信息“一源核验、双向校准、实时反馈”,有效阻断虚假、失效资质“带病入网”。

此外,《规定》要求外卖平台至少每六个月对商户登记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资质等信息进行一次核验与更新,确保信息持续真实有效。这不仅是对静态准入的定期复核,更是构建“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平台需在核验窗口期内主动完成信息复核、资质核验与实地抽查,确保商户经营状态始终真实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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