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畜禽屠宰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31 10:49: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古蔺县畜禽屠宰精深加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古蔺县畜禽屠宰精深加工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金兰街道王堂村二组110号

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3331.94平方米,新建生猪屠宰车间,分割车间,深加工车间;家禽屠宰车间,牛羊屠宰车间;观察舍等主体设施。配备环保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以及附属设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保零排放与绿色工厂卫生标准。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年屠宰加工生猪16.5万头,牛1.2万头,羊16.6万头,家禽1200万羽的生产能力。

5、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1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红树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康红霞

联系电话:0830-6523888

电子邮箱:836269969@qq.com

联系地址:金兰街道王堂村二组 110号

邮编615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十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16号楼1906室内

联系人:郑国益

联系电话:0830-6523888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川省红树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调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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