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畜禽屠宰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四川省红树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四川十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古蔺县畜禽屠宰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现阶段古蔺县畜禽屠宰精深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古蔺县畜禽屠宰精深加工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金兰街道王堂村二组110号
4、建设单位:四川省红树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5、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3331.94平方米,新建生猪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家禽屠宰车间,牛羊屠宰车间;观察舍等主体设施。配备环保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以及附属设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保零排放与绿色工厂卫生标准。项目建成后,预计达到年屠宰加工生猪16.5万头,牛1.2万头,羊16.6万头,家禽1200万羽的生产能力。
6、工程投资:41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四川省红树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康红霞
联系电话:0830-6523888
电子邮件:836269969@qq.com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金兰街道王堂村二组110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十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国益
联系电话:0830-6523888
电子邮件:599068827@qq.com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泰安街道酒谷大道四段6号
四、征求意见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
2、通过公开的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电话、邮箱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境影响评价范围外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涉及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泸州市古蔺县等相关敏感点。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公开的公众意见表,发送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
2、通过公开的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电话提出意见;
3、通过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其他便利的方式提出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