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砂石堆场堆放砂石未采取密闭措施,砂石堆放高度高于围挡,且未采取覆盖措施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
一、被罚单位:四川东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2MA64HL0P60,法定代表人:姜玉国)。
二、违法事实:2020年1月2日泸州市古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四川东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砂石堆场堆放砂石未采取密闭措施,砂石堆放高度高于围挡,且未采取覆盖措施。
三、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五、处罚决定: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小写: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