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双拥】勇救落水少年 付至华同志被评为烈士
2021年2月,古蔺县龙山镇勇救落水少年牺牲的付至华同志,被四川省政府评定为烈士。
付至华同志生前系古蔺县龙山镇顺和村5组村民。2018年7月27日,付至华与工友在古蔺县龙山镇双河村鱼塘(小地名:简家沟)务工期间闻讯有人落水。紧急关头,付至华第一个跳进鱼塘对2名落水少年实施抢救,最终,在工友的帮助下,2名落水少年成功获救,付至华却因鱼塘水深、救人时间过长、体力消耗过大沉入水中,不幸牺牲。
付至华同志牺牲后,于2018年12月被中共古蔺县委、古蔺县人民政府评为“古蔺县见义勇为公民”,2019年1月被古蔺县人民政府评为“古蔺县第四届道德模范”,2019年8月被泸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2019年8月被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2020年4月,古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向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逐级申报,于2021年2月10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评定付至华同志为烈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