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泸州市2025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19〕10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泸州市2025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资质;
(二)具有与技能培训专业相对应的办学条件,有较好的教育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能够按照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方法、形式和专业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
(三)有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来无违反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法规被处罚记录;
(四)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就业信息和渠道畅通,就业指导科学,培训后推荐就业率为100%;
(五)有自主招生的能力和垫付培训费的能力。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职业技术学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所在区县的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江阳区2263097,龙马潭区6556331,纳溪区4259623,泸县8170169,合江县5733230,叙永县6223639,古蔺县7311104。
(三)申报资料:
1.申报承训机构的请示;
2.承训机构申请表(附件1);
3.法人资格证书(企业内部培训机构除外)和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4.承训机构法人代表和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主要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退役军人技能培训计划和相应培训教材:一是培训计划,应包括拟办培训期数、每期培训起止时间、人数、专业(职业、工种)、使用的教材、考试考核方案、职业技能鉴定方案、培训经费预算及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推荐就业目标等。二是培训教材应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使用自编教材的,应经专家论证。
6.近2年培训工作业绩、学员就业情况等相关材料。往年承训机构目录内已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申报单位,需提供2023、2024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表(附件2)、结业人员取得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2024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成效评价表(附件3-1)。非往年承训机构目录内的申报单位,需提供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成效评价表(附件3-2)。
7.推荐就业岗位申报表(附件4)。
三、确定程序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辖区内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于7月2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材料报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材料不规范的将予以退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县)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核实。按照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泸州市2025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
四、考核管理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对确定为泸州市2025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对承训机构组织不力、要求不严、质量不高、推荐就业率低的,应及时督促其整改完善,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下达培训任务和核拨培训经费的主要依据之一。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承训机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承训资格。
附件:1.泸州市2025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请表
2.2023、2024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表
3.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成效评价表
4.推荐就业岗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