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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双拥】古蔺县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古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5-04 16:35:5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拥〔2019〕1号)和《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4号)文件要求,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验收量化考核标准进行了调整。

为扎实抓好我县双拥工作,确保古蔺县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古蔺县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古蔺县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双拥工作,进一步筑牢基础、补齐短板、营造宣传氛围,确保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成功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目标,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泸州市第九次党代会及市委九届五中全会、古蔺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县委十三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和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深入扎实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团结凝聚全省军民的智慧力量,巩固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

二、工作目标

认真抓好拥军优属工作,建立拥军优属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拥政爱民工作,夯实拥政爱民基础。大力搞好双拥共建活动,促进军地和谐。加强双拥宣传教育,营造双拥浓厚氛围。打牢基础,开拓创新,赋予双拥新内涵。军地互动,共谋发展,推动双拥工作再上台阶,确保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军地双方切实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落实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专题会商会议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等制度,及时解决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双拥工作有力。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按照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考核验收标准考评量化表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和双拥国防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为创建双拥模范县打下坚实的舆论基础。县新闻媒体要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通过多种宣传渠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双拥创建和双拥国防教育宣传,提高各单位、社会团体、广大人民群众及驻蔺部队的双拥国防意识,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并参与双拥创建工作。城区主要公共场所要设立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双拥工作氛围。

(三)拥军优属扎实有效

1.军人及军属优待工作。一是落实义务兵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实行城乡一体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做好军人、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升学、困难帮扶优待工作。三是落实立功受奖军人奖励制度。四是强化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交通、游览等优待工作。

2.全面开展拥军活动。一是积极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二是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开展,大力推进拥军工作社会化,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经常开展志愿服务等社会化拥军活动。三是搞好元旦、春节和“八一”慰问驻蔺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军人家属、特殊困难退役军人活动。四是加强行业拥军工作,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优势和作用,大力支持部队建设和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五是建立健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依法、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3.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一是及时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深入开展各类优抚对象核查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准。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标准。三是抓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进一步优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机制,对医疗困难、住房困难、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实施关爱帮扶。

4.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置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退役军人一件事”“一站式”服务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全面提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四)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驻蔺部队要大力开展拥政爱民工作,做到年初有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积极参加和支援我县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做好精准帮扶、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展“扶贫帮困”“助学兴教”以及“送温暖、献爱心、学雷锋”等便民活动。支持驻地学校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

(五)权益维护有力有序

1.高度重视信访诉求。做好军人来信来访,早发现,早解决,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力争把对象稳控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

2.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实行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双包案”制度,落实县、乡镇、村、社四级包保联系责任,通过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召开信访联席会等方式,构建全县上下一盘棋风险防控协同机制。

3.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建立健全信访台账,限时办结,严格督办,闭环管理,切实做到情况清、诉求明、对策强,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召开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明明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拥〔2019〕1号),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熟悉内容、掌握标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自查报告、事迹材料等相关申报工作。

(二)自查完善阶段(2023年5月20日)

重点对照《四川省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拥〔2019〕1号)和《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4号)开展自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查缺补漏,完善提高,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迎检验收阶段(2023年5月21日至7月底)

重点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检方案,向省考评组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迎接省上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创建工作水平和能力

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和驻蔺部队要把双拥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作为维护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听取双拥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要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层层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要建立健全账、卡、薄、册,做到工作有标准,办事有程序,考核有依据,检查有记录。

(二)健全工作网络,强化双拥创建意识

在全县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合的双拥工作网络,大力宣传驻蔺部队的历史功绩和光荣传统,宣传广大优抚对象为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的卓越贡献,宣传军队与人民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鱼水情”关系,宣传双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的双拥意识,大力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

(三)开展双拥共建,推动双拥工作纵深发展

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加经常性双拥活动,要健全拥军优属协调组织和群众性服务网络。驻蔺部队要建立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双拥工作向经常化、社会化发展。

(四)强化查漏补缺,完善双拥创建工作资料

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和驻蔺部队要对照《古蔺县创建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认真检查履职尽责、政策落实、指标计划、涉军维稳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

(五)强化检查督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实现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目标,是全县党政军民的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部门和驻蔺部队要把创建任务和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考核。对创建工作做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不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我县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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