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来源:古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17 09:00:0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对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 负责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国家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度假区)的开发、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对国家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度假区)进行监督管理。

3. 负责编制国家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度假区)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区域划定、布局设计、旅游资源普查统计等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度假区)的管理办法。

4. 按权限负责国家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度假区)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及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

5. 负责国家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度假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家AAA级及以上景区(省级及以上度假区)及周边文旅业态的培育工作。

6. 负责国家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度假区)的宣传营销、达标评定、创先争优、品牌创建、旅游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督促管理区域内各类宾馆、饭店、商店等落实服务设施和服务标准。

7.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8.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工作。

9.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古蔺县旅游景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旅游景区党工委)、古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旅游景区管委会)是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党工委与管委会合署办公。县旅游景区党工委(管委会)行政编制6名。其中: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1名(正科级),党工委副书记兼纪工委书记1名(副科级),管委会副主任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中层干部正职3名。

二、2026年工作打算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底,全面建成太平古镇、黄荆老林“管委会统筹协调+专业化公司运营”现代景区治理体系,实现国有景区管理权与运营权协同高效运转;县域景区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定制化旅游产品体系更趋丰富;游客接待量与旅游综合收入实现双位数增长;成功推动1—2个景区启动A级创建工作,全力打造全省国有景区改革试点样板。

(二)工作思路

聚焦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工作重心从机制改革攻坚向常态化运营管理、品质化提升转型,坚持以“市场化改革深化、产业化能级提升、品质化服务升级”为主线,强化运营主体培育、深化对外战略合作、推动产品服务创新,全面提升古蔺旅游景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重点任务

1.纵深推进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

指导乐养公司加快构建与现代旅游景区运营相适配的管理架构与人员队伍,形成标准化、可复制的改革经验;稳步启动黄荆老林景区市场化改革,复制推广太平古镇改革成功模式。全面完成太平古镇景区资产运营管理细化交接,指导乐养公司建立健全商业业态运营管理机制,实现景区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全链条统一协同。建立健全全县AAA级及以上景区管理服务体系,强化对重点景区的指导支持与服务赋能,提升县域景区整体管理水平。

2.深化战略合作与市场精准开拓

加快与四川景区发展集团合资合作进程,高标准推进黄荆老林、郎太片区开发运营,力争2026年第二季度签订正式合作协议。锚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江浙沪、大湾区等核心客源市场,深化与优质旅行社、文旅渠道商的战略合作,加大“红色研学+生态康养+酱酒体验”等精品游线推广力度。依托赛博文旅专业资源,组建市场化营销推广团队,在核心客源城市策划开展古蔺旅游景区全国行系列路演活动,提升市场渗透率。

3.实施品质革命与产品体系升级

构建县域旅游从业人员标准化培训体系,开展服务礼仪、专业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建立从业人员质量认证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协同县文旅局、属地乡镇、乐养公司等单位,全力推动太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利用(一期)、亚行贷款黄荆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加速“四渡赤水”沉浸式演绎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夜景灯光改造、微演艺场景打造及非遗六大工坊建设;借力《伟大的长征》实景拍摄、“赤水河·光影蔺境”视听融创基地建设,开发红色微短剧研学体验产品;依托亚行项目,在黄荆老林景区推出生态康养、亲子科普等特色产品;联动大黑洞、盐井河、画里乡村等景区,因地制宜开发苗族文化研学、精品民宿、户外徒步、亲水体验等区域性旅游产品,构建全域联动的产品体系。协同县文旅局等部门,启动郎太片区、画里乡村、千鸟湖等景区A级创建工作,补齐基础设施与服务短板,提升景区品牌等级。

第二部分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

一、2026年预算编制总体情况说明

古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04.6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63.73万元,占比8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28万元,占比9.91%。卫生和健康指数预算5.82万元,占比2.85%;住房保障支出14.78万元,占比7.22%。

二、2026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古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收入预算总额204.61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7.8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编制新进人员2人,所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所增加。本单位无项目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古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支出预算204.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2.02万元,占88.96%(含工资福利支出、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支出22.59万元,占11.04%(含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无项目支出。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及说明

2026年暂无采购计划

五、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购买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慰问金。

医疗卫生支出:用于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费。

住房保障支出:用于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无100万元以上项目。(详见附件)

古蔺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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