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26-02-02 15:36: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调查规范性文件,制订全县统计调查规划、方案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规范管理社会统计调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文化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汇总整理提供开发有关国情国力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统计服务。

7.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统计交流与合作。

8.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完善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乡镇统计信息化建设。

9.负责审核县级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统计资料,审核管理县级部门和社会统计调查机构统计调查项目。

10.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县级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11.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标准和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承担机关政务协调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审核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日常事务工作,搞好综合服务。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股(古蔺县统计执法监督局)。负责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全县统计行政执法和巡查工作,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上级执法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国民经济综合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负责拟定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标准。承担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业务整理相关数据。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乡镇县级部门局内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核定管理提供和发布经济社会科技等综合性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出版《古蔺经济动态》《统计年鉴》。负责对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及咨询建议。

4.公交能源监测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交通运输能源基本状况统计调查,负责对全县一三产业的“四上企业”开展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的监测统计。负责对全县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开展抽样调查,检查指导有关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消费平衡表,核算全县万元GDP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定期评估审核万元工业增加值万元GDP能耗,开展能源生产消费的预警预测分析评估考核。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进行统计调查分析。

5.乡镇统计管理股。承担指导督促各乡镇统计工作,统筹推进农业农村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农渔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乡镇统计有关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核查。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分析。

二、2026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政治建设。持续实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 “1234” 党建工作法,紧扣机关党建核心职责,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与统计事业发展全过程。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突出政治引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夯实组织建设。局党组坚持抓机关、带系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完善制度保障,推动机关党建和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推动机关党支部建成四强党支部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推动统计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到重点工作一线锻炼奉献,增强专业本领,鼓励统计干部职工争当思想品行好、工作能力强、勤勉敬业实、成果业绩优、纪法遵守严五方面优秀的业务标兵,努力打造四好党员干部队伍。

)强化统计职能,抓好统计服务深化研判分析。不断健全“5+2”经济运行调度机制,加强沟通互动一体化准确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对经济指标结构异常问题做出预警和调整,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周监测、月调度、季盘点,深挖现有数据资源,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努力做好统计服务工作。抓实农普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通过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多形式宣传引导、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等方式,组建专业化普查队伍,在全县营造“人人知晓、户户配合”的良好氛围,在普查时做到不重不漏、应统尽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做好企业培育。不断强化部门协作,助力四上企业稳定存量、做大增量、提升质量。提升小升规培育库企业经营跟踪及升规入统业务指导质效,进一步提高入库质量和水平,实现颗粒归仓。同时,动态监控在库企业,抓好企业稳库工作,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

(三)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培训激励。促乡镇(街道)配强统计力量,减少基层统计人员流动频率,利用“线上+线下”培训机制,深化对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持续抓好“四上企业”统计考核奖补工作,选树表扬一批统计业务标兵,激发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强化沟通协作。加强与发改、经信、商务、住建、税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部门行政数据、历史数据,加强数据逻辑性、匹配性审核分析,全面提高基层统计数据真实性。抓好基础工作。抓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口,一企一档,健全财务核算、统计核算支撑基础资料,保证统计原始记录准确、连续、完整,做到上报数据与台账相匹配,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强化统计监督,推进依法治统。抓实学法工作持续开展《统计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落实,推动省、市贯彻文件举措落地落实,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深化执法监管。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零容忍做好法治宣教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社会大众、统计对象、统计人员、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提升依法统计观念,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线。

三、本部门预算和所属部门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2026年,我局预算总收入为536.57万元,预算总支出为536.57万元,预算总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2026年,我局预算总收入536.57万元,支出预算为536.57万元,较2025年下降16.4%,原因为“五经普”清查工作结束,普查阶段工作量减小,年初预算调减。

  (二)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统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6年安排基本支出488.87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6.65万元,基本支同比增长4%,原因为年初按照财政要求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涉及人员调入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统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统计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6年安排项目支出47.7万元,同比下降72.2%,原因一是“五经普”清查工作结束,普查阶段工作量减小,年初预算调减;二是统计业务培训费,统计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大预算。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统计业务监测、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等,安排预算支出417.0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安排预算支出65.88万元。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安排预算支出17.5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安排预算支出36.11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及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年初未进行预算。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基本支出安排公务接待费0.8万元,用于公务接待,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运行费用为6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公车改革政策后,我局保留公务用车1辆,车辆所有权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及以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2024年开始纳入本单位年初预算。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统计信息事务:反映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九、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附件:古蔺县统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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