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古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03 16: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我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务和政务接待的办法和制度;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承担规定范围的公务接待、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等工作;协助县财政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负责全县一般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备、更新、维修、处置、定点保险等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车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县级机关后勤事务工作,推动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发展;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统一调配、管理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异地交流市管领导干部周转房的管理保障工作;负责县级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按照《关于调整古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古委编〔2015〕8号),将县政府办公室原内设机构县接待办公室更名为古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整为县委办公室内设机构。下设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11名。2018年起独立成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事业单位改革,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更名为古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10名。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5年末实有人员9人,其中事业管理人员9人,较上年增加1人。2026年预算在职人员9人。

二、2026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6年工作的重点是:对标更高标准,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工作流程,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公务接待能力水平;持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力度,加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常态化监管。规范指导全县各单位将车辆维修、保险、加油纳入平台管理 ,实现“ 智慧监管” 。优化公务用车调度系统,增设预警报警系统功能,对未通过平台调度、调度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报警提示,实现“ 精准调度”;深入实施绿色办公,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模式,充分利用新能源技术,推进可替代能源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本部门预算和所属部门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2026年,我局预算总收入1029.76元,预算总支出为1029.76元,预算总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我局2026年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029.76万元,比2025年增加209.82万元,增幅25.5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8.03万元,比去年增加203.47万元,增幅25.93%,主要原因是2026年政府机关食堂及双创中心食堂补助预算金额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元,比去年增加3.56万元,增幅18.04%;卫生健康支出5.91万元,比去年增加0.86万元,增幅17.03%;住房保障支出12.53万元,比去年增加1.93万元,增幅18.21%。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预算9人,较2025年增加1人且人员调资,增加相关经费。

(二)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局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2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76万元,项目支出793万元。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64.16万元,含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业年金、控编内临聘人员工资等;公用经费支出72.6万元,含办公费、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793万元,包含机关食堂和双创中心职工食堂补助、机关事务管理经费、公务接待活动经费、招商引资活动经费、及公车更新费。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及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50万元,用于更新全县单位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三公”经费安排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较2025年减少11万元,减幅4.68%,主要是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1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根据以往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调整公务接待费预算,其次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购买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慰问金。
3.医疗卫生支出:用于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用于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有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相关事项说明


附件:古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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