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园区(功能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处置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驻地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园区(功能区)、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三个必须”和分级、属地原则,督促指导乡镇、园区(功能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与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协助做好在蔺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16.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地区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需求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3.有关职责分工。
(1)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县应急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①县应急局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防震减灾、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③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④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古蔺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3)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县应急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古蔺县应急管理局设14个内设机构,3个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应急救援股、火灾防治管理股、规划财务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煤炭产业发展运行股,煤矿安全监管股、政策法规股、调查评估与统计股、减灾救灾与物资保障股、防汛抗旱与抗震股、宣传股。下属事业单位:古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古蔺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全额)、古蔺县应急监测预警中心(全额)。
人员编制情况:核定单位人员编制为11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公务员编制26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14人,全额事业74人)。2024年初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为87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其中遗留机关工勤编制人员1人)、事业人员62人(含参公管理12人、全额事业50人)。另有行政退休7人,事业退休1人(退休人员工资在机关养老保险改革后由社保局发放),聘用人员3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度经费预算收入1971.24万元,下达数1964.0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数1971.24万元
2026年支出预算1971.24万元(按下达单位数说明),较上年预算增加7.2万元、增长0.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局通过公招、考调、引进人才等方式新增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其中:人员支出1413.14万元、占71.69%,日常公用支出133.35万元、占6.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万元、占0.14%,项目支出422万元、占21.41%。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7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2万元、增长0.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局通过公招、考调、引进人才等方式新增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2万元、增长0.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局通过公招、考调、引进人才等方式新增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5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0.68%;卫生健康支出64.7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29%;住房保障支出118.2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7.6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64.7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118.27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公积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7.6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行政运行等。其中项目经费支出42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经费、应急值班值守经费、安全监管综合服务保障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万元。
公用经费133.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6年项目支出422万元,是用于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工作经费支出:应急救援经费、应急值班值守经费、安全监管综合服务保障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8万元,保持不变。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煤矿检查工作、执法工作检查等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26年预算编制口径为根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公车编制数,按照每辆6万元/辆预算,我局核定车辆编制2辆。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特种装备用车编制),另租用:越野车2辆,皮卡1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98万元、上升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头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6共有现有公务用车3辆(特种装备用车编制),另租用:越野车2辆,皮卡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购买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慰问金。
5.医疗卫生支出:用于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费。
6.住房保障支出:用于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