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202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实施高中教育
3、促进高中教育的发展
4、开展高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有6个中心,即党政服务中心、教学服务中心、学生发展服务中心、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学校发展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6个机构。
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2025年12月有在职在编教职工305人(其中全额事业人员305人,自收自支人员0人)。学校现有91个教学班,学生4578人。
二、2026年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科教兴国发展战略。
以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四川省新高考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继续推进我校高中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认真贯彻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狠抓师德师风建设。
3.深入实施教育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2026年,中央省县继续实施高中助学金和减免学费政策,保证不能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辍学。
4.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为了不辜负县委、县政府及88万老百姓的期望,如何让金兰高中迅速地站起来、跑起来,强起来?改革创新,唯有改革,方能借道超车、造道超车,让金兰高中获得高质量发展。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4459.79万元,其中按收入来源分类,财政拨款收入为3903.82万元,事业收入为824万元。
(二)2026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2026年预算收入和支出皆为3903.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2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8万元,2025年预算收入和支出皆为3604.18万元,比2025年增加299.64万元,同比增长率8.31%。主要原因是2025年初调整提高教师基本工资标准。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903.82万元,2025年财政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604.18万元,比2025年增加299.64万元,同比增长率8.31%。主要原因是2025年初调整提高教师基本工资标准。
(一)2026年预算安排工资福利支出3820.36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工资福利支出3530.42元,比2025年增加289.94万元,同比增长率8.21%。主要原因是2025年初调整提高教师基本工资标准。
(二)2026年预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907.18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897.49万元,比2025年增加9.69万元,同比增加1.08%。主要原因是教师工资增加,相应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及说明
2026年金兰高中无大宗采购预算。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6年金兰高中无因公出国(境)人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6年金兰高中无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6年金兰高中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我校无10万元以上的项目。只编制了总体绩效目标表,综合反映高中教育财政拨款资金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