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石宝镇中心小学校2026年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古蔺县石宝镇中心小学校 发布时间:2026-02-02 11:14: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3.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镇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镇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本镇的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并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全镇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学校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指导全镇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

4.负责全镇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镇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教育体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本校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制定本校党建工作规划,领导和指导学校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以及党务管理工作;负责本校开展党建活动并进行督查、考核、奖惩;负责本校的宣传教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管理本校校舍安全建设工作;统筹管理本校教育经费,负责本校教育经费、补助专款和教育基建专款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监督管理本校的国有资产。

四是负责本校教职工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校教师调配工作;统筹规划本校教师及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校教师初、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本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职考核工作。

五是负责本校开展教育科研及其成果推广工作,促进教学质量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提高;负责本校做好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六是负责本校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分析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本校的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本校后勤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七是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本校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教育技术推广指导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性质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小学校点8个,公办独立幼儿园3个,公办小学附设幼儿园6个,民办普惠性幼儿园3个;现有在职公办教师182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96人,遗属补助人员10人,县认可临时聘用教师2人,义务教育学生人数2804人,学前教育学生806人。

三、本部门预算和所属部门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2931.97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两项合计财政拨款为2931.97万元(含学前教育保教费收费收入50.00万元);全年共计预算收入为2931.97万元。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一)202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2026年预算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为2931.97万元,2026年预计支出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2931.97万元。

(二)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我校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三)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我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2612.97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60万元

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缴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191.40万元

主要用于学校教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及说明

2026年我校无政府采购计划。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三公”经费安排总体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0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我校2026年预算无“三公”经费,较2023年无变化。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1.教育(205类)、普通教育(20502款)、学前教育(2050201项)、小学教育(2050202项)、小学教育(2050203项)、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50299项)。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治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7.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石宝中心校2026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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