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石宝镇初级中学校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实施初中义务教育。
3.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
5.开展初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2026年重点工作
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性质属全额事业单位,属205类02款03项,教育-基础教育-初中教育;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
现有在职专任教师106人。退休人员5人,学生人数140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以我校2025年12月工资基金、13月工资、预留绩效为基数,以实有学生数核算县级补助公用经费:
1.县级补助公用经费:1402人*40元,共计5.61万元。
2.在职公办教职工106人,基本工资530.27万元,津贴补贴94.09万元,下达绩效工资183.61万元;预留绩效工资82.82万元,独生子女费0.02万元,乡镇工作补贴50.88万元,统筹待遇(教师)192.6万元。
4.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5.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63.6万元,养老保险141.46万元,工伤保险1.77万元,生育保险3.63万元;医疗费12.84万元;退休人员医疗补助0.6万元。遗属补助0.25万元。
5.住房公积金106.09万元。
6.职业年金70.73万元。
7.职工福利费15.91万元;退休人员福利费0.71万元。
8.工会经费17.68万元。
9.年终一次性奖金44.19万元。
总计收入1573.7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573.78万元。
以上预算,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编制要求及说明,交法人审核确认。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维修、购置、学生生活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教育教学正常的经费支出。
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3.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师工资,缴纳相关保险等,保障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住房保障支出106.09万元。主要用于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古蔺县石宝镇初级中学校“三公”经费未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古蔺县石宝镇初级中学校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古蔺县石宝镇初级中学校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205类)02(款)03(项):指初中教育。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预算只含县本级预算,不含专项预算,不含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医疗费12.84万元指公务员医疗补助,每人需上交医保局1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