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白沙场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镇各类机关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以及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八)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九)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十一)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
(一)规范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规范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8个,8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各设主任(所长)1名。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4.经济发展办公室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6.应急管理办公室
7.农业农村办公室
8.财政所。
(二)规范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整合事业机构编制资源,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为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副科级管理,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副主任1名(按中层干部正职管理);设内设机构5个,负责人按中层干部正职管理。
1.综合服务站
2.农业农村服务站
3.社会保障服务站
4.综合文化服务站
5.村镇建设服务站
(三)派驻机构。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医保等派驻机构和人员。
2026年,我镇共有财政供养人数为73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为39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4人,退休职工63人,遗属人员15人。
三、本部门预算和所属部门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
2026年,我单位预算总收入为2269.36万元,预算总支出为2269.36万元,预算总收入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2026年预算金额2269.3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4.9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37万元,农林水支出70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45万元。
(二)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里含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相比持平。原因是我镇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压缩三公经费开支的要求,严控各项开支。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持平。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森林防灭火、抗旱、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项目建设、公务出差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及说明
2026年,我单位预算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6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指各级政府举行各项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施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无
十一、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