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按照《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关于“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据说明如下:
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县2024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是13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710万元,公务接待费341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我县2024年预算执行数是11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2万元,下降14%,实现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只减不增的目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4万元,下降6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6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1万元,上升22 %;公务接待费2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9万元,上升75%;2024年没有发生出国费用。
二、2024年决算数较2023年下降原因说明
2024年以来,我局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全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192万元,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进行预算。
(二)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一是对全县的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工作。对超标购车、超标用车进行了处理,严格各单位的租车行为。二是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行为,杜绝公务用车费用过大。三是严禁公车私用行为,一旦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罚。四是推行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公车购置。
(四)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一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防止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二是制定了接待标准,要求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必须按标准执行。若发现违纪行为,将扣减单位预算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报销单中必须有菜单、陪同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