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太平镇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公示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适应城镇发展环境和外部条件带来的变化,我镇拟对《太平镇总体规划(2011-2030)》进行局部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征求公众及利益相关人意见,现将局部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24日
二、公示地点:
1、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
2、古蔺县太平镇政府公示栏
3、拟调整地块现场
三、联系人:
李 想 联系电话:151****7699
四、调整内容:
在走马村新增建设用地67.9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6.21公顷、二类工业用地55.23公顷,道路用地2.83公顷,排水用地0.62公顷,绿地0.51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54公顷。
附图:太平镇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调整后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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