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镇人民政府关于对《二郎镇总体规划(2008-2025)》局部调整论证的公示
《二郎镇总体规划(2008-2025)》(以下简称“11版总规”)于2011年由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11版”总规批复实施以来,有效指导了二郎镇的城乡建设、城镇开发、产业发展与重大项目的建设;促进了城镇空间的拓展和城镇功能的不断完善;极大改善了城镇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适应城镇发展环境和外部条件带来的变化,我镇拟对《二郎镇总体规划(2008-2025)》进行局部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征求公众及利益相关人意见,现将局部调整方案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25日
二、公示地点
1.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二郎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示栏
3.项目现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家兴
联系电话:0830-7061702
四、调整内容
本次涉及调整面积22235平方米,包括文化设施用地(A2)、商住用地(RB)、城市道路用地(S1)广场用地(G3)和公园绿地(G1)。调整后商住用地增加22235平方米,绿地与广场用地增加1562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减少8484平方米,文化设施用地减少15181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减少152平方米。
本次调整没有没有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详见调整示意图)
附图:二郎镇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调整后
二郎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