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茅溪镇总体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茅溪镇总体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调整的相关图纸予以公示,以征求公众及利益相关人意见,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14日
二、公示地点: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三、联系电话:0830-7061702
四、调整内容:
调整涉及六个地块,包含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供热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城镇开发边界内留白用地,总面积783277㎡(折合1096.77亩)。
附件:《《古蔺县茅溪镇总体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调整前后对比图及说明
茅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附件:《古蔺县茅溪镇总体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调整前后对比图及说明
地块一调整涉及二类工业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根据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需求,将二类工业用地、留白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减少8633㎡,留白用地减少365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增加12289㎡。
地块二调整涉及二类居住用地。因此次调整远离现有城镇规划区,但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属现有存量国有土地,按照在编《茅溪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该片区路网、用地进行合理整合调整,调整后二类居住用地增加39308㎡,留白用地减少39308㎡。
地块三、四调整涉及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线和酱香酒谷产业园区发展要求,对供热用地位置及留白用地进行用性质调整,调整后二类工业用地增加497350㎡,供热用地减少1284㎡,留白用地减少496066㎡。
地块五调整涉及二类工业用地。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线和酱香酒谷产业园区发展要求,对留白用地进行用性质调整,调整后二类工业用地增加72167㎡,留白用地减少72167㎡。
地块六调整涉及教育科研用地、商住用地。调整前教育科研用地69707㎡,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仅为20252㎡,无法满足茅溪酱酒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需求。因此将开发边界内的商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调整后商住用地增加17048㎡,教育科研用地减少17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