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二郎镇总体规划(2010-2030)》局部用地性质调整论证的公示
《二郎镇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11版总规”)于2011年由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11版”总规批复实施以来,有效指导了二郎镇的城乡建设、城镇开发、产业发展与重大项目的建设;促进了城镇空间的拓展和城镇功能的不断完善;极大改善了城镇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适应城镇发展环境和外部条件带来的变化,我镇拟对《二郎镇总体规划(2010-2030)》进行局部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征求公众及利益相关人意见,现将局部调整方案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1、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3年4月13日
2、公示地点:1.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二郎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示栏
3.项目现场
3、联系电话:0830-7203243
4、调整内容:拟调整地块一位于赤水河西侧,郎酒临河车间南侧,涉及调整面积24925.52㎡(折合37.39亩)。根据国有土地指标范围将部分农林用地调整为商业设施用地,调整后商业设施用地增加13154.03㎡、农林用地减少13154.03㎡。调整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24925.52㎡,容积率≤2.2,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60米。
拟调整地块二位于郎酒红滩技改项目西侧,原二郎中学,涉及调整面积31623.33㎡(折合47.43亩)。根据建设需要将部分农林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商业设施用地,将范围内原宽度为8m的市政道路调整为14m。调整后公园绿地减少6310.4㎡、二类工业用地减少1790.98㎡、农林用地减少321.74㎡,商业设施用地增加1801.55㎡、城市道路用地增加6621.57㎡。调整后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31623.33㎡,容积率≤2.2,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
为保证调整前后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将二郎镇区中部、北部城镇开发边界内且未实施的部分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农林用地及公园绿地,调整后农林用地增加13475.77㎡,公园绿地增加6310.40㎡,二类居住用地减少19786.17㎡。
本次调整没有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详见调整示意图)
附图:二郎镇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调整前
二郎镇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调整后
二郎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号
调整前:

调整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