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镇
根据中共古蔺县委、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蔺县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委办发〔2020〕1号),古蔺县石屏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如下。
政府职能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党委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利、民主利和其他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0830-7406306)
负责党委、政府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策研究、文秘事务、人大;负责综合协调各方面工作,牵头完成各项目标管理任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负责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文化、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牵头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商贸经济、工业和第三产业、招商引资、项 目建设、经济合作、以工代赈、科技、统计、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公路养护维护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民政、就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保障、养老敬老、未成年人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广电通讯、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人民建议征集、普法宣传、政府法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负责农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水产水利、农业机械、农业经营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动物 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民房 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等工作;负责民兵、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违法建设整治等工作。
(八)财政所
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社区)财务管理指导;负责乡镇国有资产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
(九)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便民服务、公共服务、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等服务性工作,集中办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示公开;负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运行工作、12345热线回复。
领导分工
冯岭(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王映(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陈琳(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政协、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文、教、卫相关工作)
联系卫生院、石屏中心校、石屏初级中学,茅坝村
王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负责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党建办(纪委办)
联系刘家村
李霞(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老干部、机构编制,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含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关工委,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管理,效能建设、保密、档案等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三桂村
赵霜(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综治维稳、防邪反邪、禁毒、信访,依法治理、法治建设,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社会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政法相关)
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法庭,长龙村
李帅(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负责财税、国有资产、审计,统计、经济商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防汛抗旱、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等工作;武装、民兵等工作,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彝缘公司
联系邮政所、通讯公司、农商行、邮储银行、供电所石屏营配站,印合村、五龙村
曾铭(副镇长)
协助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李宇飞(副镇长)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房屋建设审批,农业农村、集体经济、水产水利、畜牧等工作,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违法建设整治等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站
联系石屏社区、青凤村
明松(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保障、行政审批、营商环境、网络问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工作,机关事务、值班值守等工作
分管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敬老院,向顶村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石屏镇向顶村五组164号
负责人:王 映
联系电话:0830-7406306
传真:0830-7406306
监督、投诉电话:0830-7406442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