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镇

来源:古蔺县东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20 14:56:32 浏览次数: 【字体:

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古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乡镇(街道)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古委编〔2024〕27号),古蔺县东新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乡镇各类机关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以及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八)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九)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十一)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策研究、文秘事务;负责综合协调各方面工作,牵头完成各项目标管理任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负责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文化、统战、民族、宗教、群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牵头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商贸经济、工业和第三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合作、以工代赈、科技、统计、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公路养护维护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人民建议征集、普法宣传、政府法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负责农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水产水利、农业机械、农业经营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动物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民房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等工作;负责民兵、国防教育、征兵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违法建设整治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所

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社区)财务管理指导;负责乡镇国有资产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民政、就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保障、养老敬老、未成年人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广电通讯、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集中办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示公开;负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医疗保障等相关事务性工作;配合开展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收缴工作;负责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运行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孔  港(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联系姚家村。

王汝叶(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工作。分管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建东村。

罗  建(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分工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招商引资、第三产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土地保护“一岗双责”职责。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联系供电所、渔洞村(兼任渔洞村支部书记)。

李  卫(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分工负责党建、社会工作、目标绩效、政协、科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业经济、商贸经济、经济合作、除交通、环保、综合执法外的项目管理工作、乡村振兴、李家寨村片区和美乡村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土地保护“一岗双责”职责。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办、经济发展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目标绩效办公室),联系李家寨村。

明  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督查督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土地保护“一岗双责”职责。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办,联系东新社区。

徐  萍(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

协助副书记分管党建,分工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网络安全、档案、政策研究、文秘事务、机关事务、保密、群团工作、驻村帮扶、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土地保护“一岗双责”职责。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联系呐喊村。

李先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分工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建设、普法宣传、政府法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治理、司法、依法行政、防邪反邪、禁毒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土地保护“一岗双责”职责。分管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民主村、东新派出所、司法所。

李茂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分工负责武装、民兵、国防教育、征兵、退役军人、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含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应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行政执法,涉及交通、环保、综合执法类项目管理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土地保护“一岗双责”职责。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站)、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兴文村,东新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

邓以君(副镇长

  分工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保障、民政、残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生态保护、土地保护“一岗双责”职责。协助镇长分管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德华村、东新中学、东新中心校、东新卫生院。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东新镇东新街35号

负 责 人:王汝叶

联系电话:0830-763053

传  真:0830-763053

监督、投诉电话:0830-763024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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