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

来源:龙山镇 发布时间:2025-03-24 15:46:09 浏览次数: 【字体:

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古蔺县委办公室 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龙山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古委办〔2022〕17号),古蔺县龙山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乡镇各类机关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阵地以及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同时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八)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九)监督执法管理。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法规政策。

(十一)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策研究、文秘事务;负责综合协调各方面工作,牵头完成各项目标管理任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负责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群团、文化、旅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党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

(三)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和移民开发、水产、农业机械、农业经营管理,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动物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站)

负责商贸经济、工业和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以工代赈、科技、统计等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信访维稳、防邪反邪、禁毒铲毒、社区矫正、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以及普法宣传、政府法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行使法定、省政府赋权和县级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统一指挥和协调自然资源站、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县级部门派驻(出)本镇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民兵、武装、国防教育、征兵、自然资源管理、 村镇规划建设、民房勘验建设管理;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政项目建设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环境卫生管理、森林防火、地质灾害、三防一抗等工作;负责辖区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维护、桥梁日常安全监测预警上报、交通安全等工作;负责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权属争议工作。

(七)财政所

负责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组织和管理本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社区)财务管理指导;负责国有资产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

(八)重点项目办公室

负责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重点项目对上协调、对外联络、对下服务等工作;牵头负责重点项目向上申报、资金争取、衔接服务等工作;指导、协助重点项目施工单位按程序办理各类手续,统筹协调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和资源配置工作;牵头负责重点项目开工及重点项目推进现场 会等工作;负责项目督促、跟踪服务等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农民工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民政、就业、社会救助、广电通讯、科协、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示公开、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运行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以及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保障、敬老养老等公共服务事项有关事务性工作;配合开展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收缴工作。

龙山镇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办事机构、群团机构等按有关规定设置。组织人事干事、纪委副书记、宣传干事、武装干事、团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妇联副主席等在龙山镇核定中层干部职数限额内单设或兼职。

 

领导分工


梅    杰(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税、审计工作;分管财政所。

刘  皓(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牵头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分管公路建设、物流园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主抓高速公路协调推进等工作,分管重点项目办;联系龙山街社区。(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蔡曰成(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分管机构编制、政协联络、人事人才、目标管理、关工委、老干部、国安、保密、“两项改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用地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依法治理工作、档案工作;分管党政办(目标、保密等方面)、党建办、自然资源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用地保障方面);联系杨坪村、鱼丰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王   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民心守护、作风建设、机关效能、督查督办、村务公开,分管党建办(镇纪委),联系凤驰村、望龙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   周(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分管依法治理、政法、综治、信访维稳、防邪反邪、禁毒、依法行政、基层治理、鱼化大理石园区,协助刘皓同志分管重点项目、公路建设、高速公路协调推进,分管重点项目办、派出所、社会治理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庭;联系白沙村、吉龙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夏易高(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分管基层党建、组织,宣传文化、信息,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统战、民族、宗教、旅游、新材料园区,分管党建办、重点项目办(新材料园区相关);联系顺和村、稻香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何   旭(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应急、值班值守、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武装、三防一抗、气象、森林防灭火、退役军人事务、机关事务、文会、政策研究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站(森林防灭火、地灾方面)、农业农村办(防汛抗旱方面)、党政办(机关事务、文会、政策研究等方面),联系天堂村、三合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彭世元(副镇长)

分管自然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用地保障除外)、城乡规划、招商引资、国资金融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站、经发办(招商引资、国资金融等方面),联系狮龙村、向田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祁   海(副镇长)

分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粮食安全、畜牧、供销、烤烟生产、以工代赈、工业经济、统计调查、经济普查、民营经济、“五争”、“三农”保险等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经发办;联系苗沟村、双河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杨  简(副镇长) 

分管水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民政、教育、体育、科协、广电、通讯、电力、卫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红十字会、栋梁工程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办(水务方面)、党建办(工会、妇联方面),联系鱼化街社区、正元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牟燎源(副镇长候选人)

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宋泓池(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安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主持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分管城建、场镇开发、环境保护、城乡环境治理,联系仁和村、老马村。(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有红(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龙山镇府前街18号

负 责 人:梅  杰

联系电话:0830-7800001

传  真:0830-7800001

监督电话:0830-7800137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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