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和体育局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工作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
(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负责指导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三)综合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管理,参与拟订推动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涉及保障经费的筹措、划拨、投资等相关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五)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电化教育、安全和稳定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党建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九)综合管理全县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有关工作,拟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承担国家、省、市交办的教育和体育研究项目以及实验课题,指导全县教育和体育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
(十一)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体育训练、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参赛和承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外籍教师、专家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十四)指导教育和体育行业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对归口管理的社团进行监管。
(十五)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为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文电、会务、宣传、机要、档案、爱卫和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绩效管理、督查督办、舆情管控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承办教育年鉴编纂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信息化、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拟订教育和体育综合改革政策,提出落实教育和体育发展与改革的措施、建议,牵头组织国家、省和市交办的教育和体育研究项目以及实验课题相关工作;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办理综合性行政执法案件,负责推动政务、校务公开,指导本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民办教育,拟订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民办教育办学秩序有关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各类教育和体育社团规范发展。承担全县教育和体育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对批准事项的监督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政策咨询、解答工作。
(三)教育股
拟订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意见;负责管理和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等工作;规划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协助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优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指导实施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普及和推广工作,组织协调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督导评估工作。
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拟订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开展成人教育,指导社区教育和农村文化技术培训工作,参与中职毕业生就业工作。
指导学校开展好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留守儿童教育和学校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扬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四)人事师培股
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对口支教工作;承担权限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以及教师待遇、老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指导师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入职培训以及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除教育体育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局管学校干部外);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五)计财审计股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参与拟订推动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涉及保障经费的筹措、划拨、投资等相关政策和措施;编制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基建投资计划,指导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基建工作,按职责权限审核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承担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监督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预决算以及账务;参与有关教育和体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参与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县级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教育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
监督检查教育和体育经费的投入、管理以及使用情况,负责县级教育和体育经费的内部审计;按管理权限开展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办理上级交办的查询 、核查等有关审计事项。
(六)安全信访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综治、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拟订本系统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指导实施;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系统所属校舍场馆安全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学校后勤管理、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教育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进行指导、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防邪、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创建、卫生健康教育和疾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恐工作。研究、分析全县教育和体育信访有关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会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检查本系统信访工作。
(七)体育艺术股
综合管理全县青少年普及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县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县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综合下达县级年度竞赛计划,承办国家、省、市下达的体育比赛任务,组团组队参加市级以上相关青少年体育比赛;指导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参与体育院校和艺术院校招生工作;指导学校开展艺术教育工作;负责裁判员、运动员等级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和指导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组织、监督体育活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负责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社区体育 、农村体育和其他社会体育发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骨干培训;负责体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市级以上全民健身和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全县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业务指导。
(八)督导办公室
拟订县级教育督导评估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工作;承担和指导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发布县教育督导报告,牵头负责质量强县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党建群团股
指导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牵头组织本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指导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统战、关工委、妇儿工委、民主管理、共青团、少先队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局管学校干部选拔、管理工作。
(十)古蔺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古蔺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县在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非学历考试工作;组织高考考生体检、面试工作;建立考生的档案材料(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负责处理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非学历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不含学校)党群工作。
(十二)营养改善股
指导全县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采购营养改善计划物品;按要求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实名制管理,做好全国营养改善计划月报系统上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学前教育管理中心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学前教育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保教业务;负责指导和规范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指导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情况统计和监测评估,指导幼儿园示范创建;完成县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罗富华(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全面工作。
李宪梅(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党组成员)
协助书记做好县委教育工委工作,负责系统基层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管理、基层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德育、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民族宗教、统战工会群团、关心下一代、家庭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依法治理、行政审批、综合改革、政务公共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党建群团股、政策法规股、学前教育中心。
丁 勇(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负责体育、艺术、卫生健康、疾病防控、体育场馆管理、科技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国防教育(双拥)、心理健康教育、留守儿童教育、教材管理、控辍保学、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教育改革、教育教学科研、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语言文字、课程建设、乡村振兴、教育学会等工作。分管体育卫生艺术股、教育股、招办、教师进修校。
姚 杰(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建、规划与计划、财务审计、收费管理、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学校后勤、食堂管理、学生营养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学生资助、项目建设、民生工程、质量强县、东西部协作、教育扶贫、双城经济圈、两项改革、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计财股、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股、营养改善股)。
朱秋维(县政府总督学)
负责教育督导评估、教育评价、综合治理、安全、应急管理、国家安全、信访维稳、禁毒教育、防邪反邪、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管理、数字化转型、劳动教育、研学教育、河(沟)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分管安信股、督导室、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
张永朝(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雷 庆(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网络安全、网络舆情、网络意识形态、机关管理、目标绩效管理、机要保密、驻村帮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人才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师风师德建设、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分管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股(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人事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西区双创中心1号楼5楼)
联系电话:0830-7222897
负 责 人:罗富华
传 真:0830-7233035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 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