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古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16 16:27:43 浏览次数: 【字体:

古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于2019年3月。局领导班子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服务中心主任1名。目前,下设2个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承担着全县1.8万余名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的安置就业、教育培训、待遇保障、服务管理、权益维护工作,以及驻蔺部队的协调服务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九)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解困工作。

(十)依据县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统计、安全、环保等工作;负责拟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稿;负责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机关后勤、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办公室用品、慰问品和各类纪念活动所需物品的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史志年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党建工作股

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和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工作;负责综治、依法治理、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安置优抚与信访工作股

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住房、医疗、养老等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计划安置、计划外选调和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待遇标准、人员名单的审核,确保各类优抚资金按时足额精准发放;按政策规定和程序,负责新办、补办和调整残疾等级评定、伤病残抚恤关系转移和待遇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和相关舆情工作,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核对更新、建档立卡、优待证办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就业创业与褒扬纪念股

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扶持、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措施,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拟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接收、落户办理及后续服务工作,即“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引导支持退役军人到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就业;加强部门协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负责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承担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双拥办

负责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种会议、活动的方案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与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双拥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承办驻蔺部队的慰问工作;负责双拥工作目标考核相关事宜;负责落实新兵入伍“四尊崇”工作;负责现役军人相关待遇落实和现役军人家属的走访慰问工作;负责现役军人各类喜报的收集、登记、送达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扬、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评定报批工作;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完成县双拥办和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领导分工

孙  科(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黄  新(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财务、安全工作;退役士兵培训、就业创业、关爱帮扶工作;乡村振兴和双拥工作。分管财务股、就业创业股、双拥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徐  静(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移交安置、优待抚恤工作;信访、依法治理工作;企业军转干和军休干部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党建工作股、安置优抚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崔  勇(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目标绩效、应急管理、项目建设工作;机关事务、褒扬纪念工作;分管办公室、褒扬纪念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蔺阳大道126号双创中心2号楼负1楼

负责人:孙科

联系电话:0830—7012216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