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09:51:13 浏览次数: 【字体:

职能职责

根据《古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古蔺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古编办〔2007〕78号),古蔺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全县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研究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政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及管辖办理行政诉讼复议案件。

(四)组织、指挥全县公安侦察工作,侦察维护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禁毒工作。

(五)负责查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

(七)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依法管理看守所、强制戒毒所和行政拘留所。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指挥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公安业务。

(十四)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监督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警实施监督,查处和督办违纪案件。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指导林业公安科(所)的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

(一)政工室。负责全局政治公安、队伍建设、对外宣传、人事管理、党建工作。

(二)警务保障室。负责全局装备财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各项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分配公安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经费和装备,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经费预算、决算;管理国有资产。

(三)法制室。负责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起草、审核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案件核查、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承办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等案件;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参与刑事涉外案件处置等法律事务,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

二、执法勤务机构

(一)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和处警工作,接受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投诉;协助局领导处置突发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和执行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掌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上报有关社情和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对策措施;审核并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信访接待处理、机要通信和文秘、档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三)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案件侦查、刑事科学技术等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区刑事案件的侦破;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四)交通管理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公安交通管理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统一管理;负责交通秩序、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和处理,公安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和交通设施安装、维修、管理,抓好队伍建设。

(五)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管辖的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指导和参与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参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及全区保安服务工作。

(六)禁毒缉毒大队

负责全县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承办强制戒毒案件和涉毒劳教案件;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开展禁毒宣传和负责古蔺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经济犯罪,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及网络犯罪案件,依法管理信息安全业、工程及产品;掌握分析全县信息网络情报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并制定对策。

三、监所设置

(一)看守所

依法羁押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负责被判处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的监管;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

(二)拘留所

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国家行政强制权力,对违反治安管理被裁决拘留人执行处罚。

四、派出所设置

古蔺县公安局设派出所22个,具体设置如下:

城区派出所1个:东城派出所

建制镇派出所11个:永乐派出所、太平派出所、二郎派出所、石屏派出所、大村派出所、东新派出所、丹桂派出所、石宝派出所、皇华派出所、茅溪派出所、龙山派出所、观文派出所、椒园派出所、白泥派出所、双沙派出所、马蹄派出所、德耀派出所、黄荆派出所。

建制乡派出所3个:马嘶派出所、大寨派出所、箭竹派出所。

 

领导分工

黄  炜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局长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督察、审计、社会化评价工作,联系驻局纪检监察组。

胡宏基  党委副书记  政治委员

负责县局常务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党建工作,分管政工室、办公室(信访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政保大队、古蔺县警务服务中心,联系双沙派出所、马蹄派出所。

王天意   党委委员  副局长   

分管交通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股,协助分管法制大队,联系观文派出所、椒园派出所、白泥派出所、马嘶派出所。

陈  维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政工室主任

主持政工室、机关党委全面工作,协助分管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党建工作,分管警辅办、县警察协会、治安管理大队、巡逻防控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犯罪侦查大队、县流动人口管理办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联系东城派出所。

邓  刚  党委委员   副局长

分管合成指挥中心(科通)、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古蔺县看守所、拘留所,联系龙山派出所、大村派出所、东新派出所。

聂  闯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局党委委员

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协助分管督察、审计、社会化评价、信访工作,联系石宝派出所、皇华派出所、茅溪派出所、丹桂派出所。

朱建勇  党委委员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人

主持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全面工作,联系箭竹派出所、德耀派出所、黄荆派出所、大寨派出所。

谢建伟  副局长

分管刑事侦查大队(扫黑办)、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缉毒大队以及禁毒办、联系太平派出所、永乐派出所、石屏派出所、二郎派出所。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10号

负责人:黄炜

联系电话:0830—7222999

传真:0830—7222999

监督、投诉电话:0830—7296036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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