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职能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是古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古蔺县乡村振兴局(简称县乡村振兴局)牌子。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制度措施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县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拟订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市级、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重大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农业机械作业通行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
(八)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牵头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扑灭疫情。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十三)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六)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与政策法规股、农村改革与农经股、特色产业与交流合作股(县烟办)、种植业发展股、养殖业发展股、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股、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监测帮扶和成果巩固股、区域协作股(东西部协作办)、设施建设与农机管理股、项目股、计划投资财务股、人事科教股、机关党委。
领导分工
冷剑锋 党组书记、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兼):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粮食生产、耕地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总责。
汤渊仲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库建设、扶贫资产管理、外资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资金审计、小额信贷、上争、重点项目建设;负责计财、预决算、内部审计、审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农业保险;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负责组织人事、人才、老干部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负责群团、妇联、工会、统战、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值班管理、督查督办、目标绩效考核、档案管理、史志编撰、政务公开、禁毒、机要保密、国安、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双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文稿、政策调研、法制审查、行政审批服务、信访维稳、法治建设、依法治县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项目股、计财股、人事科技股、办公室、规划与政策法规股。
陈 波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蓝 毅 党组成员、一级主办:负责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负责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负责中央和省、市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和乡村振兴、消费帮扶、重点帮扶村帮扶、驻村帮扶、东西部协作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乡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区域协作股、规划与政策法规股。
蒲 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耕地质量管理、耕地用途管控、撂荒地治理;负责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农机补贴,农机登记牌证核发,农机监理,机耕道建设,机电提灌站建设,农业设施建设与农机建设管理;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准入审查、农业资源环境管理整治及生态环境保护、化肥减量增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外来生物入侵、土壤普查;负责农村能源管理、秸秆综合利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农用机械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设施建设与农机管理股、农田水利与农机推广股、农业资源环境站、农村能源管理站。
赖 蔺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负责粮食安全、粮油生产、数字种植业、农技推广、农作物种子管理、农业防灾减灾、农业灾情统计、农业产业规划、耕地非粮化(大棚房治理)、种植业保险;烤烟生产、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休闲农业、做特“南翼”、农产品加工、农业对外合作、农业会展、农旅融合、双沙农旅融合片区办公室日常工作、县烟办日常工作、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办公室、种植业发展股、特色产业交流合作股。
祁联飞 党组成员、二级主办:负责养殖业发展、数字养殖业发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畜牧兽医标准化、畜牧兽医体系建设、饲草行业发展、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禽屠宰行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饲料兽药(鱼药)监管、渔业渔政、水生生物保护、三区三线划定、养殖业生产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负责动物疫病疫情防治防控和防灾减灾、养殖业保险;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资管理、禁渔禁捕、河湖长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养殖业发展股、植保植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何元发 农经中心主任:负责农村体制改革、农业经济发展、民营经济、转企升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村集体经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宅基地管理、智慧农业发展及信息化建设、农民增收、农产品销售、“菜篮子”工程、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农村改革与农经股。
明祖江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协助汤渊仲同志负责项目建设,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徐慎祥 农技中心主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培育、质量检测、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植保植检、植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农产品质量监管股与品牌培育股、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植保植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植保植检)。
骆 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负责县委农办日常工作;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负责雨露计划、稳岗就业、信访维稳、各级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负责脱贫成果巩固和监测帮扶、系统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县委农办秘书股、督查考核股、监测帮扶与成果巩固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双创中心1号楼7楼
负 责 人:冷剑锋
联系电话:0830-7211278
传 真:0830-7102121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