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来源:古蔺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4-08-22 09:55:52 浏览次数: 【字体:

职能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古蔺县机构改革方案》(古委发〔2024〕6 号)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工作的有关要求,古蔺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酒业发展、科学技术、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工业经济、信息化产业、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发展、酒业发展、科技人才等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饮料工业和农副食品加工、现代医药及其他轻工、化工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参与拟订能源、建材行业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电力产业发展、电网运行及升级改造工作。负责成品油的行业规划、市场监管。牵头负责全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建设工作。

(三)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重大经济和科技信息,监测和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对工业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全县工业经济日常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电力、成品油、天然气、通讯等要素保障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上报和登记备案与监督。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中、小工业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研究拟订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微工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问题,组织实施相关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统筹开展全县信息化建设,指导企业信息化发展。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全县无线电监督管理工作。

(九)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统筹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研究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十)负责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制定科技计划管理制度规范,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运行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

(十一)拟订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协调重点实验室服务与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基地)建设。

(十二)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指导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十三)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县、校、院、企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统筹全县科技对外交往工作。负责全县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统筹全县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奖励的评审组织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六)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酒类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酒类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和规划;牵头实施酒类产业发展目标考核;协调解决酒类企业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参与酒类企业市场拓展和品牌培育活动,指导和规范酒类行业商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的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管理,综合协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在生产、销售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负责全县盐业行业和专营管理。

(十九)负责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管理。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和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件办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和全局性会议办理等政务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综合协调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贯彻、宣传行业内法律法规,负责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牵头负责综治、信访、维稳、防邪、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拟订、全局综合性文稿起草和机关文稿初审、印发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督查督办工作,协助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

(二) 产业发展服务股。

负责全县工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空间布局规划和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小工业企业的培育和中小微工业企业发展指导工作,负责推进减轻企业负担有关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信贷融资协调及平台搭建;负责重大技术装备、机械制造等行业和汽车产业行业管理,推进智能设备制造;负责食品、饮料工业和农副食品加工及其他轻工、化工行业管理,编制并实施行业规划,指导行业应用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依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前沿性新兴产业,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统筹全县工业项目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担县本级有关技改备案等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工业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专项发展资金和补助资金,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企业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指导工业水资源节约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工业用能企业节能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责建材产业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工作。

(三) 经济运行股。

负责全局重点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分析全县工业与能源建材产业、电力通信产业、酒类产业等的运行发展情况,组织开展经济运行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经济相关的统计工作。

(四)电力通信和成品油管理股。

承担电力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监管;负责电力运行调控管理;制订中、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和方案,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并发布信息,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规划;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依法对电力交易市场供电侧实施监管;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相关工作及市场监管;按照规定权限开展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数字技术推广应用,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牵头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要素保障的综合协调;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牵头负责输配电企业、火力发电企业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监管。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负责协调管理信息基础设施、工程通信等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协调救灾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协助组织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承担县本级有关成品油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

(五)科技股。

负责指导科技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统筹相关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大中型技术交易活动;指导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和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服务;拟订县级科技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统筹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工作;组织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和相关技术服务的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及研发和推广应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培育及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指导实施城乡统筹科技行动;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及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扶贫、科技兴农;组织指导农村科技特派员和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工作;负责科普宣传和科普统计工作;承担科技人才、科技交流和对外合作相关工作。

(六)园区综合协调股(酒业发展促进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白酒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订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酒类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和规划;参与协调产业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牵头建立健全全县酒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酒类企业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参与酒类企业市场拓展和品牌培育活动,指导和规范酒类行业商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的工作。

(七) 安全环资股。

负责督促指导监管的行业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协调监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行业管理,综合协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在生产、销售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分工

郑京来(党组书记、局长,县酒业发展促进局局长)

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及县酒业发展促进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

冯雪飞(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管理、电力、通信、民爆、加油站、无线电管理、重点项目、上争等工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地灾治理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酒业发展、机关事务工作;牵头负责综合目标管理、督察督办、依法行政、信访维稳、扫黑除恶、诚信体系、对口帮扶;负责人事、宣传、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营商环境治理、保密、群团、老干部管理、农民工工资等工作。分管电力和成品油管理股、安全环保股、办公室、园区协调服务股(酒业发展促进股)。对口联系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对口联系市县供电、通讯公司。

何  秋(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业发展、经济运行、统计指标等工作。牵头负责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绿色建材园区建设;负责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机械、建材、劳动密集型产业、节能减排、质量强县、非公经济等工作。分管企业服务股、经济运行股、医疗产业发展促进股(待定)。对口联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刘  熙(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科学技术工作;主持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分管科技股。对口联系市科学技术与人才工作局。

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行业和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等承担“一岗双责”责任。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蔺阳大道126号(西区双创中心1号楼10楼)

负责人:郑京来

联系电话:0830—7222675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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