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局

来源: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5-05-16 08:40:41 浏览次数: 【字体:

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简称县发展改革局)是古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做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开发区工作,负责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六)贯彻执行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我县价格调整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的组织实施;按照定价权限审定、调整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等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价格成本监审调查、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管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除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七)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负责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九)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研究拟定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建设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经济发展规划和贯彻落实加快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四)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县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五)负责组织全县铁路发展战略研究,承担铁路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协调铁路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负责指导、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管理能源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职能。依法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研究制订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十九)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粮食储备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地方政策草案,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拟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

(二十一)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建议,拟订全县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监督执行。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

(二十二)围绕落实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二十三)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二十四)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指导协调、 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等工作。

(二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办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监测管理、绩效管理、人才发展、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史志编撰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30—7222947)

(二)财务室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项财务法规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资金、各类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单位预决算编制、审核。负责各类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统计报送,做好日常会计核算、监管,控制公用经费、各项专项经费的收支平衡。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养老、医疗等经费核算、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款项划拨和费用报销工作。负责财务档案、会计资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委财经办秘书股)

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统筹开发区工作和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处理县委财经办日常事务。按规定权限审核转报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体育、民政、档案、社会科学等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30—7108151)

(四)投资股

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县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储备管理、协调调度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相关工作。负责申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引导民间投资发展。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上争外引工作。负责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负责铁路、高速公路、港口建设相关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交通、水运、邮政、仓储、物流、政法、城建、环保、党政机关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国贷款项目的审核或转报、申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30—7635706)

(五)产业股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统筹衔接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草原、气象、生态、自然资源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拟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有关项目投资计划,审核重大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牵头负责全县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石漠化治理相关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项目的审核或转报、申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30—7233918)

(六)政策法规股

组织贯彻、宣传行业内法律法规,承担本单位推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及上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协调招标投标平台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综治、信访、维稳、禁毒、防邪、扫黑除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30—7200564)

(七)能源股(安全生产股)

拟订并协调实施绿色发展、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能源发展相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结构调整、地方电力管理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地方小水电、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层气开发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县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依法开展节能监察。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相关工作。统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生态文明建设、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审核或转报、申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30—7212682)

(八)价格管理与收费股

贯彻执行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价格调整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全县资源环境产品等价格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等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产(商)品及收费的价格成本进行监审、调查。承担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听证、核定、调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监督管理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除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协调有关价格、收费争议。监测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30—7204820)

(九)信用与改革股

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牵头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体制改革方案,协调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研究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方针、政策,分析全县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统筹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做好投融资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就业收入分配与城乡统筹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牵头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组织、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标准和方案等。负责县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业务管理和全县综合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具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30—7108151)

(十)粮食和物资股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供求总量平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粮食现代物流、粮油产后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物资仓储和粮油产后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工作,推动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协调管理全县粮食物资储备,负责开展全县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价格监测预警,落实政策性粮食和物资的动用计划和指令,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牵头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30—7635733)

(十一)以工代赈办公室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以工代赈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县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和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转下达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全县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工作。统筹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指导乡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对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管、竣工验收和总结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30—7204894)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设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协助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负责发改系统教育培训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830—7635202)

 

领导分工

 星(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主抓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意识形态、生态环保等工作,牵头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古蔺县推进“南翼”优势优先特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罗 锐(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安全生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固定资产投资、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资源环境、页岩气勘探开发、节能监察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采煤沉陷区、邮政、城建、党政机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等工作,负责长江经济带建设、基础产业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投资股、能源股、财务室、产业股。

代 鹏(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统战群团、驻村帮扶、机关办公、机要、目标管理、内部审计、保密、档案、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宣传信息、网络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招标投标监管、依法治理、营商环境、经济贸易、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文旅、民政、残联等社会事业项目申报管理工作,负责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局党组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联系县发展改革局派驻行政审批局窗口。

雷 静(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负责全面创新改革、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经济体制改革、区域经济协作、社会保障和就业、统计、县域经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经开区开发、负责新型城镇化等工作,牵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助熊亮同志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古蔺县推进“南翼”优势优先特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价格认证、物价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委财经办秘书股)、信用与改革股、价格管理与收费股、价格认证中心,联系南翼办。

熊 娟(党组成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主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及仓储物流、粮油产后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完成局党组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粮食和物资股、以工代赈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和物资管理股、粮食和物资调控股。

邓 川(县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持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全面工作。统筹专项债券、基金、外国贷款等项目申报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上争工作。负责数据、数字工作。完成局党组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项目规划股、项目推进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府前街41号

负责人:冯 

联系电话:0830-7222947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 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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