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
职能职责
根据《古蔺县机构改革方案》(古委发〔2019〕2号)和《关于〈古蔺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古机改〔2019〕2号),古蔺县人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建设,促进全县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就业失业预测预警、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五)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按职能负责全县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和确认、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负责失能人员评定工作。
(六)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和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川(回川)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指导全县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贯彻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民工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牵头落实农民工党建相关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化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工权益,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环保、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综合协调、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综治、爱卫、双拥、信息、史志编撰、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本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本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实施信息化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互通、共享。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和人员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承担相关统计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830-7233729)
(二)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课题调研、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有关重大决策事项、法律顾问咨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联系电话:0830-7206240)
(三)事业人员管理股
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奖惩、流动等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年度统计等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联系电话:0830-7211225)
(四)人才管理股(古蔺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人才政策。参与有关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政策措施的拟订。负责有关人才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检查,统筹完成人才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制和发布工作。建立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数据库,参与有关人才工作理论研究、人才统计等基础性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并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县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评定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配合完成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审核县级部门(单位)申报的全县性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指导各乡镇、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开展评选表彰工作。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联系电话:0830-7211225)
(五)基金监督股
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受理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开展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及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检查。拟订内部审计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协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审计事项。(联系电话:0830-7206240)
(六)社会保险股
拟订全县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标准。组织拟订全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贯彻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报批,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含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审核,贯彻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负责养老保险费缓缴报批。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按职能负责全县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和确认、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负责失能人员评定工作。(联系电话:0830-7205077)
(七)工资福利股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休费待遇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类岗位津贴补贴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和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联系电话:0830-7233229)
(八)就业促进股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并贯彻落实就业规划、计划和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负责专项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监督检查。贯彻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联系电话:0830-7222308)
(九)职业能力建设股
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落实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联系电话:0830-7203885)
(十)劳动关系股(古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负责职工工作时间、休息、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相关政策落实。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落实,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有关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办古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830-7205808)
(十一)劳动监察股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责,集中行使县级劳动保障监察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处理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联系电话:0830-7205808)
(十二)农民工工作股(古蔺县农民工党委办公室)
拟订并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民工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和全面指导农民工党建工作。负责农民工党员思想教育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党内组织活动,指导乡镇采取行业组建、分区域组建、异地组建等方式建立农民工流动党组织,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农民工党员发展、党建宣传等工作。承办农民工管理服务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830-7061732)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教育、意识形态等工作,牵头本系统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设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830-7233729)
领导分工
胡 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基金监督股、工资福利股、农民工工作股。
黄 荣(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人才人事、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分管事业人员管理股(人才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陈 浪(党组成员、社保局局长)
主持社保局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工作,分管社会保险股,联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张乾兴(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
主持就业局工作。负责就业促进工作,分管就业促进股,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赵 灿(党组成员、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人才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驻村帮扶、依法治县、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机关事务、人事考试工作,联系人事考试中心,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黎 茂(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农民工工作股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迎宾大道865号
负责人:胡冰
联系电话:0830-7222344
监督、投诉电话:0830-7233729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