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古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 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策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制定的相关文件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古蔺融媒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策解读方面,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提供解读材料 | 0830-7376980 | |
| 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0-7376980 | ||
| 规划信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古蔺融媒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局属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 0830-7376980 | ||
| 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具体事项)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公示决定书全文。 | 法律 行政法规 其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 具体负责的股室 | 0830-7376980 | |
| 行政处罚 | (具体事项)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决定书全文。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 | 0830-7376980 | ||||||
| 行政强制 | (具体事项) 依据、条件、程序,信息公示决定书全文。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 | 0830-7376980 | ||||||
| 法定公开事项 | 财务信息 | 预算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 | 预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0-7376980 |
| 政府采购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法律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0-7376980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 | 每年:各行政机关1月31日公开/县级政府2月10日公开/市级政府3月10日公开/省级政府3月31日公开 | 办公室 | 0830-7376980 | |||
| 其他公开事项 | 建议提案 | 办理结果 | 其他 |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0-7376980 | |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重大项目信息 | 行政法规 其他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0-7376980 | ||
| 回应社会关切 | 涉及本部门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 | 其他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古蔺融媒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0-7376980 | ||
| 政策解读 |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 行政法规 其他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政府网站、古蔺融媒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办公室 | 0830-7376980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