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2025年秋期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为切实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5年秋期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生计划
古蔺县第一幼儿园(简称古蔺一幼):计划招生4个小班;
古蔺县第二幼儿园(简称古蔺二幼):计划招生2个小班,1个中班;
古蔺县第三幼儿园(简称古蔺三幼):计划招生3个小班;
古蔺县第四幼儿园(简称古蔺四幼):计划招生4个小班,1个中班,1个大班;
古蔺县第五幼儿园(简称古蔺五幼):计划招生4个小班;
古蔺县第六幼儿园(简称古蔺六幼):计划招生3个小班,1个中班。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要求
小班: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中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大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招生类型
1.户籍类:指户籍在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2025年5月15日,下同)。
2.优抚类: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省上抽调赴疫区参与抗疫人员)、进藏干部、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子女。
3.拆迁安置类: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内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幼儿(以拆迁安置协议中界定的名单为准)。
4.工作类:符合入园条件的工作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人员指入园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古蔺县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购房类:在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内购房,购房指幼儿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商品住宅房(有房产证或网签证明,不含小产权房、自建房、门面和商业用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父母或就读子女本人共有房屋产权之和不少于51%)。购房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
6.经商类:符合入园条件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经商指入园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办理营业执照(2025年3月1日前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实际经营。
7.务工类:符合入园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务工指入园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企业签有劳动合同且务工企业在2025年3月1日前已为务工人员购买社保,实际务工地点需在城区招生区域内。
8.居住证类:持有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居住证的适龄幼儿(或父母持有居住证),取得居住证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
9.其他类:不符合前8类条件但在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确有入园需求的适龄幼儿。
古蔺二幼、古蔺四幼、古蔺六幼不受以上招生类型限制,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三、招生划片区域
幼儿园名称 | 招生范围 |
古蔺一幼 | 胜蔺街218号→大巷子→望城路(不含望城路)→环城路→烈士陵园→蔺阳中学(不含蔺阳中学)以西的胜蔺街社区;滨兰路→新世界商场以西的城北社区;西城街社区;枣林村二组 |
古蔺二幼 | 胜蔺街218号→大巷子→望城路(含望城路)→环城路→烈士陵园→蔺阳中学(含蔺阳中学)以东的胜蔺街社区;滨兰路→新世界商场以东的城北社区;商业街社区 |
古蔺三幼 | 崇文社区 |
古蔺四幼 | 东新街社区、东城社区 |
古蔺五幼 | 兰馨社区、彰德社区 |
古蔺六幼 | 奢香社区、龙坪村 |
四、招生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为切实提升学前教育入学办理效率,方便群众,我县所有幼儿园招生均须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城区公办幼儿园适龄幼儿信息采集、报名、录取均通过“全省系统”进行。
(一)网报信息及初审
1.网络报名操作流程。城区各类适龄幼儿的家长于5月7日—15日手机微信搜索“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登录进行填报。同一幼儿只能选择一种类型报名。填报完成后请家长及时关注“川教通”内“工作提醒”消息通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2.所需资料
(1)户籍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适龄幼儿本人页。
(2)优抚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适龄幼儿本人页;相关优抚证明。
(3)拆迁安置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适龄幼儿本人页;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
(4)工作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适龄幼儿本人页;入园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和工资证明。
(5)购房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适龄幼儿本人页;《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所有人页或《不动产权证》产权所有人页,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出卖人和买受人签章页、载明房产地址页及网签证明;已实际入住的购房户提供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入住的资料。
(6)经商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适龄幼儿本人页;《营业执照》(2025年3月1日前注册);实际经营证明(如纳税或免税依据等)。
(7)务工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适龄幼儿本人页;用工单位或企业与入园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企业或单位从2025年3月1日至今为入园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的社保依据。
(8)居住证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适龄幼儿本人页;截至报名结束之日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
(9)其他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适龄幼儿本人页;实际居住证明等相关资料。
报名资料需拍照上传进行系统初审,初审不通过的请在报名结束前修改提交或撤回重新提交。网报如确有操作困难的家长,请联系幼儿园协助填报。
(二)现场资料复核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不需现场复核。网上报名资料存疑需复核的,请家长于5月16日持网报上传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复核。
(三)学位分配
1.分配顺序
依次为:符合条件的常住户籍类、优抚类、拆迁安置类、工作类、购房类(提供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入住资料的购房户子女在该类别中优先安排)、经商类、务工类、居住证类,其他类。
2.分配办法
(1)各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第一类审核通过的适龄幼儿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摇号录取。
(2)各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第一类录取后还剩余学位,启动第二类录取,录取方式和第一类相同。如无剩余学位,则不启动下一类别的录取。后面的类型以此类推。
(3)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同园派位。
(四)报名入园:根据幼儿园通知办理入园报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户口簿破损、手写涂改、模糊不清的请及时更换。
(二)非常住类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其子女关系的或父母户籍没有与子女在一起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三)符合多项登记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条件在一所幼儿园登记。
(四)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时间和审核资料的先后顺序与学位分配无关。入园幼儿及其家长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否则后果自负。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工作安排的,以实际补充通知为准。
(六)报名咨询电话
古蔺一幼:0830-7214064
古蔺二幼:0830-7211671
古蔺三幼:0830-2254054
古蔺四幼:0830-7057153
古蔺五幼:0830-7068732
古蔺六幼:0830-7778179
古蔺县学前教育管理中心:0830-7200775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5:00-18:30)
(七)请家长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信息和中介宣传介绍,防止网络诈骗和招生中介,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严厉打击买售学位等行为,设立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群股:0830-7211815
古蔺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30-7205280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