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2025年秋期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古蔺县2025年秋期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生计划
(一)金兰街道
古蔺县第二小学校(简称古蔺二小):计划招生6个班;
古蔺县第三小学校(简称古蔺三小):计划招生6个班;
古蔺县东区实验学校(简称东区小学):计划招生10个班;
(二)彰德街道
古蔺县第一小学校(简称古蔺一小):计划招生6个班;
古蔺县第四小学校(简称古蔺四小):计划招生6个班;
古蔺县实验小学校(简称实验小学):计划招生7个班;
古蔺县彰德学校(简称彰德学校):计划招生8个班;
古蔺县第五小学校(暂命名,简称古蔺五小,招生后在彰德学校借读):计划招生8个班;
彰德街道马颈小学(简称马颈小学):计划招生2个班。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不含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分别为以下类型。
1.户籍类:指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2025年5月15日,下同)。
2.优抚类: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省上抽调赴疫区参与抗疫人员)、进藏干部、高层次人才等对象子女。
3.拆迁安置类:金兰街道和彰德街道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以拆迁安置协议中界定的名单为准)。
4.工作类:符合入学条件的工作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人员指入学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古蔺县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内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购房类:在城区招生区域内购房,购房指学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商品住宅房(有房产证或网签证明,不含小产权房、自建房、门面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父母或就读子女本人共有房屋产权之和不少于51%)。购房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
6.经商类:符合入学条件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经商指入学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办理营业执照(2025年3月1日前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实际经营。
7.务工类:符合入学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务工指入学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企业签有劳动合同且务工企业在2025年3月1日前已为务工人员购买社保,实际务工地点需在城区招生区域内。
8.居住证类:持有城区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或父、母持有居住证),取得居住证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
9.其他类:指不符合前8类条件但在城区实际居住确有就学需求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划片区域
(一)金兰街道
招生 学校 | 招生区域地理位置 | 涉及村社 | 主要涉及小区 |
东区小学 | 二小红绿灯→均吾大道(蔺洲国际)以东的城区区域。 | 东城社区1、2、4、5、6、7、8、10组;广惠村,头道河村,金山村1-5组、8组。 | 蔺州国际、长乐花园、古蔺中学家属房、老水务局家属房等。 |
古蔺二小 | 1.新中医院门诊部→二小红绿灯→杨柳小区以西,小水河以东,古蔺河以南的城区区域;2.金兰大桥(即保安桥)以西,落鸿路以东,古蔺河以北的城区区域。 | 东新街社区,东城社区3、9组,城北社区(部分)。 | 二郎神花园、小水河畔、书香苑、水岸名宅、杨柳小区、职高家属房、林业局家属房国土还房二期、御溪苑、国土还房三期、双水岸、中医院家属房、老人民医院、马厂头等。 |
古蔺三小 | 电信大楼→落鸿路以西,狮子桥以东,古蔺河以北的城区区域。 | 城北社区13-17组;火星村,金山村3、6、7组,头道河村。 | 晨宇二期(顺秋亭小区)、城北4期安置还房、国税小区、国土4期15期、检察院家属房、新世纪丽苑、远通花园、税务局宿舍、工商局家属房、老政府小区、农业农村局宿舍、艺术中心小区、交检小区、老法院家属房(宿舍)、葫芦山小区(兰苑小区)、丝绸公司家属房、畜牧局小区、天立一二三期、雅兰居、县委家属房、滨河路烟草公司家属楼、晨宇花园、工行家属房、同益小区、三小家属楼等。 |
(二)彰德街道
古蔺一小 | 小水河以西,椒坪河以东,古蔺河以南的城区区域。 | 商业街社区、胜蔺街社区,西城街社区(部分);枣林村。 | 大梯步、环城路百司仓库、光明大厦、建鸿大厦、泸运商城、超群小区、胜蔺街医药公司家属房、农行家属房、建设苑、胜蔺大厦、凯旋公馆(10、11、28-31)文昌苑、城建家属小区、恒创蔺耀、恒创禧耀等。 |
古蔺四小 | 椒坪河以西,映月桥以东,古蔺河以南的城区区域。 | 奢香社区;龙坪村、芭蕉村。 | 南国雅园、凤凰城、仁和家园、帝景银都、鹅公坝廉租房、汇景名苑、雅兰馨城、雅兰馨城电梯、五桂桥小区、惜字苑、凯旋城(2-9、14、15、39、40栋)、进修校家属房等。 |
彰德学校 | 映月桥及老加油站以西,迎宾桥(即杨家湾大桥)以东的城区区域。 | 崇文社区。 | 花满庭、锦华城、彩叠园、一品上城、浣溪台、锦绣山水、景苑小区、瑞景佳园、碧水兰庭、兰尊世家、林家铺子等。 |
古蔺五小 | 迎宾桥(即杨家湾大桥)以西,郎酒大道→文阁桥以东区域。 | 兰馨社区(部分);联合村1、2、6、7组。 | 天成名都、天成名都兰苑、府河新城、中央花园、青云府、惠民居、华地曦城、翡翠台、恒创1988等。 |
实验小学 | 郎酒大道→文阁桥以西的城区区域。 | 彰德社区,兰馨社区(部分);香山村1组,成龙村1组,太平街村5-8组,联合村3、4、5、8组,建国村。 | 碧水华庭、西苑小区、蔺郎国际、新城中心、新城学府、云墅、誉峰台、领秀新城。 |
马颈小学 | 飞龙村,龙爪村,太平街村5-8组。 |
四、招生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为切实提升义务教育入学办理效率,方便群众,我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均须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系统”,下同)实施统一填报管理,城区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录取均通过“全省系统”进行。
(一)网报信息
1.网络报名操作流程。城区各类适龄儿童的家长于5月7日—15日手机微信搜索“川教通公众号”,关注后登录进行填报。同一学生只能选择一种类型报名。填报完成后请家长及时关注“川教通”内“工作提醒”消息通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2.所需资料
(1)户籍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大户号还需提供工作、购房、经商、务工类别中任意一个类别的完整资料作为补充材料,若不能提供补充材料的,须提供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否则按“其他类”进行统筹分配。
(2)优抚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相关优抚证明。
(3)拆迁安置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
(4)工作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入学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和工资证明。
(5)购房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所有人页或《不动产权证》产权所有人页,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出卖人和买受人签章页、载明房产地址页及网签证明。已实际入住的购房户提供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入住的资料。
(6)经商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营业执照》(2025年3月1日前注册);实际经营证明(如纳税或免税依据等)。
(7)务工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用工单位(或企业)与入学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或企业)2025年3月1日至今为入学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的社保依据。
(8)居住证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
(9)其他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实际居住证明等相关资料。
报名资料需拍照上传进行系统初审,初审不通过的请在报名结束前修改提交或撤回重新提交。网报期间如确有操作困难的家长,请咨询学校或由学校协助填报。
(二)现场资料复核
5月17日—18日,户籍类(不含大户号)网上审核通过的不需现场复核。其他所有类别(不管初审是否审核通过)均需持网报上传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名小学进行现场复核(古蔺五小在彰德学校审核)。
如果划片学校学位不足,需填报调配学校志愿。审核结果以现场审核为准,未到现场进行资料复核的或未填报调配志愿的,后果自负。
(三)学位分配
1.分配顺序
依次为:符合条件的户籍类、优抚类、拆迁安置类、工作类、购房类(提供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入住资料的购房户子女在该类别中优先安排)、经商类、务工类、居住证类,待安排完后有剩余学位再安排其他类。
2.分配方法
(1)招生区域内按分配顺序依次分配,如学校学位不足时按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摇号调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当古蔺五小学位不足时,府河新城一期、二期、天成名都C区D区报名古蔺五小购房类的先行摇号至彰德学校;天成名都兰苑、天成名都A区B区报名古蔺五小购房类的先行摇号至实验小学。当古蔺二小有剩余学位时,古蔺一小招生区域的“小水河以西至大梯步以东的部分”可申请到古蔺二小就读;当古蔺一小学位不足时,其区域的“小水河以西至大梯步以东的部分”先行摇号。当古蔺一小有剩余学位时,古蔺三小招生区域的“落鸿路以西,狮子桥以东,古蔺河以北部分”可申请到古蔺一小就读。剩余学位情况资料审核时告知,具体摇号办法另行通知。
(2)对于其他类,若城区有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剩余学位小于报名人数,通过摇号安排;摇号未中的,可选择就读玉田小学、交通小学、杨柳小学、稻香小学等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3)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按家长意愿可同校分配或捆绑摇号;多子女家庭哥哥姐姐属政策录取的,弟弟妹妹按照家长意愿可申请分配到同校就读。需同校分配或捆绑摇号的在资料审核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四)报名入学
8月31日前,一年级新生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户口簿破损、手写涂改、模糊不清的必须更换;因行政区划调整,户口簿与现行政区域不一致的或户口簿地址为“古蔺镇”的必须更换。
(二)非户籍类户口簿无法明确父母与其子女关系的或父母户籍没有与子女在一起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或公安机关提供的监护证明。
(三)符合多项申报类型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类型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资料,学位分配时按审核确认类型分配学位。
(四)2025年,我县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将同步招生,所有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按时进行申报,且同一学生只能申报一所小学。
(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时间和审核资料的先后顺序与学位分配无关,请合理安排时间。入学儿童及其家长提供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否则后果自负。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时间工作安排,以实际补充通知为准。
(七)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古蔺一小:0830-6386608
古蔺二小:0830-7222671
古蔺三小:0830-7101861
古蔺四小:0830-7270949
东区小学:0830-7065345
实验小学:0830-7866876
彰德学校:0830-7700600
古蔺五小:0830-7700600
马颈小学:0830-6386025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0830-7212660、0830-7201016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 15:00-18:30)
(八)请家长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招生信息和中介宣传,提防网络诈骗,县教体局将严厉打击买售学位等行为,设立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1.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群股:0830-7211815
2.古蔺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组:0830-7205280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