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联系电话:0830—3193525;邮寄地址:泸州市华阳街道康城路一段15号交投大楼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科。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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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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