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的公示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古蔺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人:刘定丰;联系电话:0830-7222978;邮寄地址:泸州市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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