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气象局关于开展2025年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公告
按照泸州市气象局的统一部署,现就古蔺县2025年度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检查依据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
2.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14号)、《法规处关于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工作清单的通知》(川气法函〔2021〕28号)等。
3.标准规范:《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 400-2017)等。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检查对象: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白酒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检查内容: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清单制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等情况。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检查对象:本县范围内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和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检测活动的其他资质单位。
检查内容: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条件以及分支机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业务开展、检测项目月报表、年度报告、质量考核、检测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安排
根据市气象局相关要求,结合古蔺气象工作实际,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上旬)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自查阶段(2025年3月下旬)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到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要切实落实主要责任,按照客观、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严禁无资质、超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三)集中检查阶段(2025年4月至8月)
气象局将认真按照检查方案实施检查,在8月底前完成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全覆盖检查。对检查过的单位,除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外,当年不再重复检查。
(四)总结阶段(2025年9月)
气象局将对检查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文字材料、照片、清单等整理归档,建立完整的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档案。对全县开展专项检查情况将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市气象局和县安办。
(咨询电话:0830-7222973;1898025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