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6〕46号)和《泸州市城区生活饮用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卫发〔2016〕29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县疾控中心开展了2025年第一季度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一、监测时间:2025年2月19日
二、监测点设置:6个末梢水监测点,分别是环城路1185号(君再来宾馆),滨河路181号(雅鑫宾馆),迎宾大道971号(华地曦城小区),迎宾大道271号(县疾控中心),东新街318号(玲玲美发店),蔺阳大道健郎路27号(守黑者美发馆)。
三、监测结果:6个监测点监测项目均合格。
古蔺县2025年第一季度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
序号 | 监测点地址 | 供水单位 | 采样和检测单位 | 采样时间 | 检测指标 | 检测结果评价 | 不合格指标检测值 | 评价标准 | 健康饮水建议 |
1 | 环城路1185号(君再来宾馆) | 古蔺县山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古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25.2.19 | 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菌、菌落总数、铁、锰、锌、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高锰酸盐指数、氨、二氧化氯 | 所检项目均合格 | 无 |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 建议煮沸后饮用 |
2 | 滨河路181号(雅鑫宾馆) | 古蔺县山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2.19 | 所检项目均合格 | 无 | 建议煮沸后饮用 | |||
3 | 东新街318号(玲玲美发店) | 古蔺县山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2.19 | 所检项目均合格 | 无 | 建议煮沸后饮用 | |||
4 | 迎宾大道271号(县疾控中心) | 古蔺县山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2.19 | 所检项目均合格 | 无 | 建议煮沸后饮用 | |||
5 | 迎宾大道971号(华地曦城小区) | 古蔺县山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2.19 | 所检项目均合格 | 无 | 建议煮沸后饮用 | |||
6 | 蔺阳大道健郎路27号(守黑者美发馆) | 古蔺县山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2.19 | 所检项目均合格 | 无 | 建议煮沸后饮用 |
古蔺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