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uli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邮编:646500;联系电话:722233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古蔺县应急管理局紧扣应急管理核心职能,围绕“大安全大应急”体系建设,重点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应急演练、财政预决算及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等关键信息;深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三个千万”“三个国字号”及“冬春行动”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维度、丰富公开形式,有效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显著增强。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古蔺县应急管理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38条,其中,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71条、政务新媒体“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37条、古蔺融媒平台公开信息30条。2025年,古蔺县应急管理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未发布政策解读信息。
古蔺县应急管理局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回应社会及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累计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39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3件、政协提案和答复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古蔺县应急管理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全面审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涉密信息保密关。正确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推进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公开信息的使用效率和价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持续强化平台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流程,由专人负责,经办人起草、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传播作用,实行专人运营维护机制,保持每周常态化更新,2025年累计发布信息737条,有效拓宽了公开渠道,提升了政务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此外,依托泸州市公共信息共享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286条、行政处罚决定29条,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开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和公信力。
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数据同源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一个库”管理。所有通过政府网站、“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古蔺融媒等渠道对外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均统一源自局机关业务股室的原始审核数据,确保了多渠道发布内容的同源、同步、同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古蔺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一是规范发布流程。建立健全“股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内部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权威、程序规范合法。二是坚持常态自查。定期不定期进行“读网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表述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同步加强对公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整改发现的漏洞,确保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及时更新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社会满意度较高。四是强化问责问效。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股室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9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的动态信息公开较为及时,但后续成效跟踪不足,难以满足群众深层次需求。
2.平台互动性不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引导不足,未能充分发挥互动交流在回应关切、凝聚共识方面的作用。
3.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全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调动频繁,导致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在信息筛选、内容审核、平台运维等方面的能力有待加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建设。加强重点领域信息深度公开,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灾减灾救灾成效等工作,定期发布数据统计、典型案例等信息。
2.优化平台互动功能。优化政务新媒体互动模块,并明确留言受理范围与时限;加强平台运营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留言回复,提升互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梳理高频问题,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纳入重点公开内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公开工作与政务服务协同改进。
3加强队伍建设。稳定工作队伍,确需调动的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至少提前半月进行业务熟悉,认真落实“传帮带”机制,快速提升新成员能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古蔺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